《趙綽傳》是唐代魏徵主編的一篇傳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趙綽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傳記
- 作者:魏徵
- 作品出處:《隋書》
作品原文,編者簡介,
作品原文
趙綽傳
趙綽,河東人也,性質直剛毅。在周初為天官府史,以恭謹恪勤,擢授夏官府下士。稍以明乾見知,累轉內史中士。父艱去職,哀毀骨立,世稱其孝。既免喪,又為掌教中士。高祖為丞相,知其清正,引為錄事參軍。尋遷掌朝大夫,從行軍總管是雲暉擊叛蠻,以功拜儀同,賜物千段。高祖受禪,授大理丞。處法平允,考績連最,轉大理正。尋遷尚書都官侍郎,未幾轉刑部侍郎。治梁士彥等獄,賜物三百段,奴婢十口,馬二十匹。每有奏讞,正色侃然,上嘉之,漸見親重。上以盜賊不禁,將重其法。綽進諫曰:“陛下行堯、舜之道,多存寬宥。況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上忻然納之,因謂綽曰:“若更有聞見,宜數陳之也。”遷大理少卿。故陳將蕭摩訶,其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訶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將之子,為人所逼耳。”因赦摩訶。綽固諫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固命綽退食。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朝。”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赦摩訶也。”因命左右釋之。刑部侍郎辛亶,嘗衣緋衤軍,俗雲利於官,上以為厭蠱,將斬之。綽曰:“據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上怒甚,謂綽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左僕射高熲將綽斬之,綽曰:“陛下寧可殺臣,不得殺辛亶。”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使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釋之。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上令悉斬之。綽進諫曰:“此人坐當杖,殺之非法。”上曰:“不關卿事。”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上復曰:“啜羹者,熱則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耶?”綽拜而益前,訶之不肯退。上遂入。治書侍御史柳彧復上奏切諫,上乃止。上以綽有誠直之心,每引入閣中,或遇上與皇后同榻,即呼綽坐,評論得失。前後賞賜萬計。其後進位開府,贈其父為蔡州刺史。時河東薛胄為大理卿,俱名平恕。然胄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上每謂綽曰:“朕於卿無所愛惜,但卿骨相不當貴耳。”仁壽中卒官,時年六十三。上為之流涕,中使弔祭,鴻臚監護喪事。有二子,元方、元襲。
編者簡介
魏徵(580—643)字玄成,邢州巨鹿(今河北巨鹿)人,後遷居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唐代政治家。武德時為太子洗馬。貞觀時歷官諫議大夫、尚書右丞、秘書監、侍中,參預朝政。貞觀初朝臣論政,他主張“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李世民接受他的主張,終至天下安定。後數被召見,訪問得失,征盡誠獻智,知無不言,其言論多載於《貞觀政要》。詔修周、隋、齊、梁、陳五代史事,各史有專人負責,令魏徵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時稱良史。以喪亂後,典籍紛雜,建議集學者校訂四部書,數年之間,秘府圖籍漸備;以《禮記》龐雜無序,建議重加改編,數年成《類禮》二十篇,錄置內府。又主編《群書治要》。所著今存有《魏鄭公諫錄》五卷、《魏鄭公文集》三卷、《魏鄭公詩集》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