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林海(安徽明光市政協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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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林海,男,現年50歲(2013年),案發前任明光市政協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主任,此前任明光市古沛鎮鎮長。

人物案件,違規事實,

人物案件

從2005年至2011年的7年間,趙林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建築商及下屬送給的現金、購物卡總計21萬餘元。經安徽省來安縣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來安縣法院於日前對明光市古沛鎮原鎮長趙林海涉嫌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4萬元,同時對其違法所得15萬餘元繼續予以追繳。

違規事實

經滁州市檢察院指定,來安縣檢察院對其受賄罪立案偵查後提起公訴。經查,2010年初,明光市古沛鎮在原高王村興建土地置換安置房,經趙海林等組織議標,安徽省五河縣小溪鎮的建築商王玉清等人中標承建了該工程。當年5月,為了請趙林海在工程中給予關照,王玉清送給趙林海5萬元;2011年春節前,王玉清為感謝趙林海在其購買古沛鎮古沛村南大塘地塊開發小產權房時給予關照,又送給趙林海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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