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濤(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政協民宗文史委員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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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振濤,男,漢族,1969年9月生,山東海陽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政協民宗文史委員會主任。

2023年11月,趙振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振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海陽
  • 出生日期:1969年9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呼瑪縣體改委辦公室主任,呼瑪縣政府辦副主任科員,呼瑪縣人大辦主任科員兼興隆辦事處黨委委員、副書記,呼瑪縣興隆辦事處主任,鷗浦鄉政府鄉長,呼瑪鎮黨委委員、副書記、鎮長、一級主任科員,呼瑪縣政協民宗文史委員會主任、一級主任科員。2023年9月免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8月,據大興安嶺紀委訊息:呼瑪縣政協民宗文史委員會主任趙振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據清風呼瑪訊息:經呼瑪縣委批准,呼瑪縣紀委監委對呼瑪縣政協民宗文史委員會原主任趙振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振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核銷招待費;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反民眾紀律,對待民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截留專項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
趙振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漠視民眾利益;為官不廉,以權謀私,巧立名目侵吞公款,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呼瑪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呼瑪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趙振濤開除黨籍處分;由呼瑪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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