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思樂

趙思樂

趙思樂,婦女維權志願者,2014年4月4日,婦女維權志願者趙思樂發出320份收容教育信息公開申請,接受對象是國務院、公安部以及31個省(區、市)政府和公安廳。9月9日,趙思樂委託律師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廣東省公安廳。這是國內首例關於收容教育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9月1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對此案立案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思樂
  • 職業:婦女維權志願者
  • 主要成就:發出320份收容教育信息公開申請
  • 性別:女
維權事件,事件經過,

維權事件

2014年4月4日,婦女維權志願者趙思樂發出320份收容教育信息公開申請,接受對象是國務院、公安部以及31個省(區、市)政府和公安廳。

事件經過

320份申請中僅56份獲得了有實質內容的答覆,主要來自19個有答覆的公安廳。22個有答覆的省級政府中有13個要求向公安廳申請。其餘9個政府,除重慶市政府採用了與公安廳一致的答覆外,另8個以“非本機關職責範圍”、“不符合申請條件”等理由拒絕公開。國務院答覆稱應向公安部申請。
收容教育所的數量和名稱是唯一一項19個有答覆的公安廳都列明了的內容。其中16省共有55個收容教育所,廣東省最多,有13個,其次是福建省10個,廣西省8個,浙江省和陝西省4個,安徽省、江西省和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稱本地無收容教育所。
16個答覆稱設有收教所的公安廳均拒絕公開轄區內的被收教人數,其中10個公安廳的理由是“警務工作秘密”,6個稱不屬於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或申請不符合規定。對於被收教者勞動生產收入,除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和黑龍江省公安廳稱未組織勞動生產外,其餘12公安廳均不回答,其中7個以“內部管理信息”為由,5個稱不屬於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
(註:更多信息還可翻閱參考資料:
這些答覆未能說服申請者,趙思樂向13省政府部門提起行政複議,結果9省作出“維持”原答覆的決定,其中就包括廣東省,其餘則不予受理或未答覆。2014年9月9日,陳思樂委託律師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廣東省公安廳。1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對此案立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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