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彥武(洛陽市西工區政協原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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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彥武,男,漢族,1953年12月出生,河南洛陽人,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4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曾任洛陽市西工區政協黨組成員。

2021年1月,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彥武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彥武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南洛陽
  • 出生日期:1953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7.04——2000.11 洛陽市西工區洛北鄉東下池村村辦廠工人、村長、書記;
2000.11——2011.05 歷任洛陽市西工區洛北鄉副鄉長、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
2011.05——2014.08 洛陽市西工區副縣級幹部、政協洛陽市西工區委員會黨組成員(2012.12)、洛北鄉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6月,洛陽市西工區政協原黨組成員趙彥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洛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月,經洛陽市委批准,洛陽市紀委監委對洛陽市西工區政協原黨組成員趙彥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彥武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城中村改造工作監督職責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和受賄犯罪。
趙彥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彥武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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