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宏魁

趙宏魁

趙宏魁,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河北無極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河北教育學院教育系教育行政管理專業,大學學歷。曾任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委書記。

2017年9月,因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宏魁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北
  • 出生日期:1962年10月
  • 畢業院校:河北教育學院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曾任平山縣委副書記、西柏坡管理局局長、黨工委副書記、代縣長。石家莊市橋西區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10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石家莊市橋西區委原書記趙宏魁(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7年9月21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石家莊市橋西區委原書記趙宏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趙宏魁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出資安排的旅遊活動,違規占有公共財物,違規無償占用私營企業主提供的房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趙宏魁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以權謀私,規矩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宏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責令其退賠違規占有公物的費用;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7年9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原區委書記趙宏魁(副廳級)決定逮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