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威子孫賣田案,此案發生於金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威子孫賣田案
- 發生年代:金代
- 涉及人物:趙威子孫
- 出處:《金史·趙威傳》
案件詳情
金熙宗年間,宿州防禦使趙贓因審理徐帥不法案時,對其委曲庇護,朝廷以此罷其官職。海陵王當政後,又重新出任保太軍節度使和太子詹事等職。世宗年間,趙贓已經亡故,其子孫與司徒張通古的子孫都是不肖之徒,行為淫蕩,使家財耗盡,最後欲賣田宅,被依法處置,為此世宗下詔“自今以後,為官之祖先亡故,子孫不得分割祖先的居所宅地,只以晚輩中嫡長之人掌管,不得出賣”。並以此為令通行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