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6年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修訂的《越南共產黨章程》,越南共產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閉會期間,黨的領導機關是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每5年召開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可提前或推遲召開,但時間不得超過1年。大會總結貫徹落實上屆任期決議的情況;決定下屆任期黨的路線、政策;根據需要補充、修改黨的政治綱領和黨章;選舉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的數量由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認為必要或有半數以上直屬黨委要求時,中央委員會可召開特別全國代表大會。參加特別代表大會的代表包括現任中央委員和曾參加本屆全國代表大會並仍具備資格的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南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
- 國家:越南
- 最高機構:全國代表大會
- 章程:越南共產黨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