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魔咒使

超魔咒使

在費倫,超魔咒使是研究超魔專長的權威,並且擅長研究如何用一個法術影響另外一個法術。她們改造魔法的自然形態並不依賴任何客觀規律,而是根據自己的意願來修改它們。她們深入的理解並且熟練的運用超魔能力來改變法術效果。超魔咒使NPC常常行為獨立,不過有時他們也會為解決某個問題而加入NPC隊伍。由於厭惡外位面存在闖入主位面,大多數超魔咒使選擇視摧毀所有能作用且可通向其他位面的傳送門為己任,而且超魔咒使往往對他所在區域內能作用的傳送門有著豐富的知識和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超魔咒使
簡介,職業要求,進階職業,本職技能,職業能力,職業等級,

簡介

絕大多數超魔咒使都是富有經驗的法師或術士,但也有少數吟遊詩人研究這種魔法。神術施法者很少涉足這個職業,或許就如同某一位超魔咒使所說的一樣:“因為這種魔法會淡化神力影響,因此,他們不可能做到奧術一樣‘純粹’。”在超魔咒使這個職業中,大部分都是女性,涉足這個領域的男性相當稀少。
生命骰:D4

職業要求

要成為一名超魔咒使,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技能:專注4級,知識(神秘)8級,法術辨識8級。
專長:鋼鐵意志,任意一項超魔專長。
法術能力:能施展3級奧術。
特殊:在進階之前不能選擇防護係為對立學派。

進階職業

D&D龍與地下城)進階職業:超魔咒使
超魔咒使NPC常常行為獨立,不過有時他們也會為解決某個問題而加入NPC隊伍。由於厭惡外位面存在闖入主位面,大多數超魔咒使選擇視摧毀所有能作用且可通向其他位面的傳送門為己任,而且超魔咒使往往對他所在區域內能作用的傳送門有著豐富的知識和信息。由於缺乏對抗普通生物的攻擊性戰鬥法術,多數超魔咒使選擇避開戰鬥或跟能彌補他們法術缺點的同伴一起旅行。

本職技能

超魔咒使的本職技能為:專注(體質),手藝(智力),醫療(感知),威嚇(魅力),知識(神秘)(智力),知識(位面)(智力),專業(感知),法術辨識(智力)。技能描述請看《玩家手冊》技能相關章節。
升級可獲得的技能點數:2+智力調整值。

職業能力

武器與防具熟練度:超魔咒使不擅長任何武器,護甲和盾牌。當穿著比皮甲重的護具時,以下技能有防具減值:平衡,攀爬,脫逃,躲藏,跳躍,無聲移動,手上功夫,翻滾。游泳鑑定承受雙倍防具減值。
每日法術和已知法術:每當獲得一個新的超魔咒使等級,就能同進階之前一樣獲得新的每日法術位和新的已知法術。但是她不能獲得原有職業的其他好處(包括獎勵專長,吟遊詩人和刺客能力,諸如此類),僅僅增加有效施法等級。只有已經能施展3級及以上等級奧術的職業才能獲得新的每日法術,新的已知法術,並且增加新的施法等級。
如果在此之前,角色擁有多個奧術施法職業,並且都已經能施展3級及3級以上法術,那么她只能選擇一個職業獲得新的每日法術,已知法術和施法等級。
獎勵超魔專長:在1級,4級,7級和10級的時候,超魔咒使可以獲得任意一項超魔專長作為獎勵。
學派專研(Ex):在第1級的時候,超魔咒使必須放棄一個魔法學派以便於專心的研究其他學派。她必須選擇一個對立學派但是這個學派不能是防護系和預言系。已經對立過的學派不能再次選擇,因此,一名專精法師成為這個職業之後將獲得第三個對立學派。
協力超魔(Su):從第2級開始,超魔咒使獲得這項能力。她可以將把自己所會的一項超魔專長(比如默發,定發,瞬發)運用到願意接受的同伴所施展出來的法術上。施法者本身無需在法術中搭配超魔專長,也無需占用更高等級的法術位,超魔咒使僅僅是在法術施展的時候改變法術的狀態。使用這項能力是標準動作,並且會引發藉機攻擊。但是超魔咒使可以採用防禦式施法來施展這項能力,通過專注鑑定避免藉機攻擊。超魔咒使必須進行準備動作進行協力超魔,並且目標在施法時必須在她身邊。超魔咒使必須進行法術辨識鑑定(DC18+[3x修正後的法術等級])才能成功。“修正後的法術等級”指的是已經準備好的搭配了超魔專長之後的法術位所在的法術等級。法術等級的增加視施法者決定搭配哪一種超魔專長來決定。舉例來說,如果一位超魔咒使決定施展一個搭配了法術極效專長的連環閃電,那么修整後的法術等級為9級(6級法術,搭配1個法術極效),於是協力超魔的法術辨識DC為18+(3x9)=45。如果她還想為同伴再搭配一個默發專長,修正後的法術位為10級,其法術辨識DC=48。超魔咒使每天能使用協力超魔的次數為3+智力調整值。
區域超魔(Su):3級的超魔咒使可以嘗試使用一項已知的超魔專長影響已經產生的區域法術效果。舉例來說,她可以嘗試對已施展的力牆術使用法術延時,對已施展的死雲術使用法術極效。使用這項能力,超魔咒使必須臨近法術區域,或者處於法術範圍之中。然後,她必須成功的通過法術辨識鑑定(DC18+[3x修正後的法術等級])。“修正後的法術等級 ”指的是已經準備好的搭配了超魔專長之後的法術位所在的法術等級。不能夠影響區域效果的超魔專長無需增加法術等級(比如默發,定發,瞬發),能改變法術效果的超魔專長(比如強效,增遠,延展)則可以。
舉例來說,對已施展的火牆術使用法術延時,法術修正等級為5(4級法術+法術延時專長),因此辨識的DC為18+(3x5)=33。如果這個火牆術在施展的時候搭配了法術默發專長,那么辨識的DC仍然為33。如果要延時一個強效火牆術,那么修正後的法術等級為7,其辨識DC為39。
超魔咒使每天能夠使用這項能力的次數為3+智力調整值。施展區域超魔為整輪動作,並且會引發藉機攻擊。
即發超魔(Su):5級的超魔咒使可以嘗試使用一項已知的超魔專長影響啟動類型的魔法物品(通常是魔杖)。使用這項能力必須具有相應的物品製造專長。使用即發超魔必須支付等同於搭配的超魔專長調整等級數的額外花費。舉例來說,超魔咒使為魔杖中的法術搭配法術瞬發專長需要花費5點(初始1點+法術瞬發4點)。作為選擇,她可以搭配強效專長共支付3點花費,或者搭配默發專長共支付2點花費。法術定發專長不能使用即發超魔。
超魔咒使在物品點數不足的時候無法使用即發超魔,就和祈禱念珠相同。
移法(Su):6級的超魔咒使可以嘗試搶奪需要專注的法術的控制權(如內爆術,高等幻影,飛蟲走獸),只要對方在超魔咒使30尺範圍以內。如果目標施法者是自願的,那么專注的轉讓自動生效。在非自願的條件下,超魔咒使必須和目標施法者進行對抗施法等級鑑定。神術施法者在對抗中可以得到額外+2獎勵。一旦超魔咒使獲勝,她就奪取了法術的控制權,並且可以選擇繼續維持專注還是讓法術一直維持到該法術自身的結束時間為止。被奪取的法術的效果就如同超魔咒使自己施展的一樣(就算她自己不會該法術)。除此之外,任何變化都在法術施展時決定了(包括施法等級),就如同初始施法者施展的一樣。初始施法者一樣會被自己的法術影響,但是他在對抗自己法術的豁免鑑定時可以獲得額外+2專注獎勵。如果超魔咒使放棄專注選擇讓法術在自身結束時間中止,那么初始施法者可以嘗試重新奪回法術的控制權,只要他成功的通過施法等級鑑定(DC15+法術等級),如果失敗了,就不再有任何人能控制這個法術。
即時超魔(Su):每日一次,7級或者更高等級的超魔咒使可以在施展法術的時候運用一項已知的超魔專長而無需預先準備(假設她需要準備法術)或無需延長施法時間(假設她不需要準備法術)。因此,法師在運用這項能力之後的法術效果就如同事先在準備法術的時候預先搭配的超魔專長一樣而且無需占用更高的法術位。術士和吟遊詩人使用即使超魔無需延長施法時間,但是仍然需要按照正常情況下搭配超魔專長一樣。9級的超魔咒使每天能夠使用即時超魔2次。如果超魔後的法術位高於她正常能使用的最高法術位,超魔咒使就不能使用該能力。
奪法(Su):8級的超魔咒使可以嘗試在另一個施法者施展持久效果的法術時奪取這個法術的控制權。這個效果不能是需要靠專注維持的法術,但是需要施法者自身能控制法術效果(如怪物召喚術和靈能武器,而不能是火牆術或者酸霧術)。除此之外,法術效果(不包括法術施法者)必須距離在超魔咒使30尺以內。目標施法者必須和超魔咒使進行施法等級對抗,同樣神術施法者在對抗中可以獲得額外+2獎勵。一旦超魔咒使獲勝,她就奪取了該法術的控制權直到法術結束。被奪取的法術效果就如同超魔咒使自己施展的一樣,除此之外的任何變化都在法術施展時決定(包括施法等級),就如同法術本來的施法者施展一樣。法術原本的施法者同樣會被自己的法術影響,但是他在對抗自己法術的豁免鑑定上可以獲得額外+2獎勵。如果法術本身是可消解的,而超魔咒使決定消解該法術,那么她必須再成功的通過一次施法等級對抗,如果失敗了,法術的控制權就會重新回到它原本的施法者手中。
增強超魔(Su):10級的超魔咒使對超魔能力的研究已經出神入化以至於她們在運用超魔專長的時候其必要修正等級-1(但是至少+1法術等級),舉例來說,超魔咒使法師可以用6級法術記憶位來準備一個瞬發火球而無須占用7級法術位。
這個優勢同樣可以運用到超魔咒使的其他職業能力上。這意味著她在運用協力超魔和區域超魔上的DC因此而得到降低,而運用即發超魔能力可以降低物品消耗的點數。

職業等級

等級 基本攻擊加值 強韌 反射 意志 職業能力 每日法術/已知法術
1 +0 +0 +0 +2 獎勵超魔專長,學派專研究 +1奧術施法等級
2 +1 +0 +0 +3 協力超魔 +1奧術施法等級
3 +1 +1 +1 +3 區域超魔 +1奧術施法等級
4 +2 +1 +1 +4 獎勵超魔專長 +1奧術施法等級
5 +2 +1 +1 +4 即發超魔 +1奧術施法等級
6 +3 +2 +2 +5 移法 +1奧術施法等級
7 +3 +2 +2 +5 獎勵超魔專長 +1奧術施法等級 即時超魔1次/每日
8 +4 +2 +2 +6 奪法 +1奧術施法等級
9 +4 +3 +3 +6 +1奧術施法等級 即時超魔2次/每日
10 +5 +3 +3 +7 獎勵超魔專長 +1奧術施法等級 增強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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