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郵件

超過規定計費單位的郵件為超重郵件。如我國現行平常信函,以每20克為一個計費單位(外埠資例20分,本埠10分),如果超過20克則視為超重郵件,並按遞重等額累計制加收資費,未按遞重等額累計制加收資費的超重信函,則按欠資信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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