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便宜主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起訴便宜主義
  • 產生時間:19世紀後期
  • 別稱:起訴合理主義、起訴裁量主義
  • 視角:刑法理論
起訴便宜主義,又稱起訴合理主義、起訴裁量主義,是指檢察官對於存有足夠的犯罪嫌疑,並具備起訴條件的案件,可以斟酌決定是否起訴的原則。⑴根據此原則,公訴方可以依據法律的授權,基於刑事懲戒的目的和權衡各種利益,對其所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選擇是否作出控訴以繼續或停止刑事程式。
起訴便宜主義是與起訴法定主義相對應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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