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書記彭真於1940年9月15日致電中央,報告冀南土地政策的執行情況。10月18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致北方局、冀南區黨委、晉冀察分局、129師並告山東分局、115師、中原局電,認為根據彭真所述冀南的土地政策是過左的,是違反抗日統一戰線原則的,並已造成了嚴重後果。電報詢問晉東南及山東兩地土地政策是否有過左錯誤,並請北方局、山東分局及115師加以檢查報告中央。
同一天,毛澤東為中共中央書記處起草了關於防止和糾正“左”傾錯誤的指示電,電文如下:“由於沒有使中下級幹部徹底了解,由於上面沒有事先預防與及時檢查,致使許多地方犯有極左錯誤,主要是在土地政策、勞動政策、財政政策、鋤奸政策、對待知識分子政策、對待俘虜政策、對待國民黨人員政策以及我之政權組織上表現過左,其結果是縮小了我之社會基礎,引起中間勢力害怕,給日寇、汪逆與頑固派以爭奪民眾團聚反動力量的機會。待錯誤形成再去糾正,已使我們受到極大損失。現在華中工作正在發展(山東亦然),你們必須預防下級執行政策時冒犯過左錯誤,你們必須懂得左傾錯誤是當前主要危險,必須及時檢查下級工作,糾正過左行動,否則在敵人與頑固派的夾攻中要取得我黨我軍發展與鞏固的偉大勝利,要長期堅持根據地是不可能的。此事望你們尖銳地提起全黨全軍注意,切勿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