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度律師同居東齋院》,唐代詩詞,作者韋應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起度律師同居東齋院》
- 創作年代:唐朝
- 文學體裁:五言律詩
- 作者:韋應物
作者,詩詞正文,
作者
唐韋應物(737-約792),長安(今陝西西安)人,田園派詩人。玄宗時,曾在宮廷中任「三衛郎」,後應舉成進士,歷官滁州、江州、蘇州等地刺史。由於他長期擔任地方行政官吏,親身接觸到戰火離亂的社會現實,所以寫了不少具有一定現實意義的好作品。在宦海浮沉的生活中,他對當時的政治腐敗黑暗的一面有所認識,但又缺乏抗爭的勇氣,感到無可奈何。這樣,就使得他的心情陷於苦悶的矛盾狀態中。其詩多送別、寄贈、感懷之作,情感真摯動人。田園山水諸作,語言簡淡,風格秀朗,氣韻澄澈。著有《韋蘇州集》。
詩詞正文
釋子喜相偶,幽林俱避喧。安居同僧夏,清夜諷道言。
對閣景恆晏,步庭陰始繁。逍遙無一事,松風入南軒。
對閣景恆晏,步庭陰始繁。逍遙無一事,松風入南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