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為大罪。故臨死特將其就死之原因為大人陳之。
竊自滿洲入關以來,凌虐我漢人無所不至。迄於今日,外患逼迫,瓜分之禍,已在目前。滿洲政府猶不願實心改良政治,以圖強盛;僅以預備立憲之空名[3],炫感內外之視聽,必欲斷送漢人之土地於外人,然後始大快於其心。是以滿政府一日不去,中國一日不免於危亡。故欲保全國土,必自驅滿始,此固人人所共知也。兒蓄此志已久,只以時未至,故隱忍未發。邇者海內外諸同志共謀起義,以撲滿政府,以救祖國。祖國之存亡,在此一舉。事敗則中國不免於亡,四萬萬人皆死,不特兒一人;如事成則四萬萬人皆生,兒雖死亦樂也。只以大人愛兒切,故臨死不敢不為稟告,但望大人以國事為心,勿傷兒之死,則幸甚矣!
夫男兒在世,不能建功立業以強祖國,使同胞享幸福;奮鬥而死,亦大樂也。且為祖國而死,亦義所應爾也,兒刻已念有六歲矣[4],對於家庭本有應盡之責任。只以國家不能保,則身家亦不能保;即為身家計,亦不能不於死中求生也。兒今日極力驅滿,盡國家之責任者,亦即所以保衛身家也。他日革命成功,我家之人,皆為中華新國民,而子孫萬世,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