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生子

赴港生子,意為內地居民在香港所生嬰兒,即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香港又沒有法例禁止內地孕婦來港,因而吸引不少內地孕婦設法來港分娩。這些父母均為內地居民,而在香港出生的嬰兒,被稱為“港產內地嬰”,截止2008年,大約有8萬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赴港生子
  • 定義:內地居民在香港所生嬰兒,即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簡介,事件影響,風險介紹,港方應對,歷史追溯,預約證明,預約分娩確認書,

簡介

“在香港出生,有永久居港權,能擁有特區護照,享有終生免費醫療及十二年免費教育,全球135個國家和地區免簽證,在香港接受雙語教育,通曉‘兩文三語’(中、英文;英語、粵語和國語)。
赴港生子的香港身份在法律上的確認,源自2001年7月20日判決的“莊豐源案”:香港終審法院對首宗內地人香港生子是否擁有居港權案作出判決,“香港寶寶”莊豐源擁有居港權。香港實行的是判例法,該案以後在港出生的嬰兒,均可以根據這個判例獲得香港身份。
香港入境事務處的統計顯示,2001年,港產內地嬰兒還只有620人,此後連年幾乎翻倍增長:2002年1,250;2003年2,070;2004年4,102;2005年9,273;2006年16,044;2007年18,816;2008年25,268。8年裡內地父母在港產子數字:77,443人。同期,父親為港人的嬰兒數量則相對平穩,保持在7,100人至9,400人之間。

事件影響

赴港生子從2001年至今經歷10年,香港生育政策歷次變更,內地人香港生子之路也變化無常:
1997年: 《基本法》對內地人在香港生育子女的戶籍並無明確解釋
香港《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賦予了赴港生子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權利,使內地赴港生子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合法化。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2001年:香港自由行開啟了赴港生子的大門 香港“自由行”的逐步開放,內地人只要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後使內地人往返香港越來越頻繁,內地孕婦到香港產子也就在所難免了。從此,人數呈上升趨勢,給香港公立醫院的產科服務帶來沉重壓力。 2001年:“莊豐源案”為香港生子獲得香港永久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據 為此莊豐源的祖父協同提起了訴訟,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香港終審法院最後,終審法院的五位法官一致裁定,不論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權。相繼裁定莊豐源勝訴,不論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權。通過遵循英美法系構架的香港法律,此案例為內地孕婦在香港生子打開了大門。
2005年:非符合資格人士赴港生子費用
香港醫管局推出了“非符合資格人士香港生孩子費用”,有針對性地對赴港產子費用調至2萬港元套餐,規定入院須繳付按金。這項政策一出台,“非符合資格人士”來港產子就由各方默認轉變為公開允許。
2007年1月:出台“預約制度”
香港政府出台了非香港孕婦赴港在公立醫院生子的人中央預約制度等一系列新政,非港孕婦須持香港註冊醫生介紹信到公立醫院預約並且交費才能取得“預約紙”,以方便日後入境。
2007年2月1日:調高內地赴港生子費用
“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套餐服務收費”增至3.9萬港元(經過預約入院)和4.8萬港元(未經過預約入院)。進一步將大陸媽媽香港生寶寶的身份合法化。
2009年10月8日:第一輪“限制令”
香港醫管局發出“限制令”宣布,因為港婦生育高峰為年底,10月9日至12月底,港公立醫院取消內地孕婦分娩床位預約服務。
2010年元旦:第一輪“限制令”解封
“限制令”解封,香港醫管局表示歡迎內地媽媽來香港生孩子。
2011年4月8日:香港醫院停止招收內地孕婦
香港醫管局再次發“限制令”,即日起到年底暫停公立醫院接受內地孕婦分娩床位預約。
2011年06月24日:2012年香港公私營醫院合共提供34400個名額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岳24日公布,2012年香港公私營醫院合共提供34400個名額,給非本地孕婦來港產子。公營醫院會撥出3400個名額,一旦飽和,醫管局便會停止非本地孕婦的預約登記,而10家提供產科服務的私營醫院則會有31000個,比2011年減少7%。

風險介紹

據警方介紹,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注意到內地孕婦赴港分娩的亂象,正商討聯合採取整治措施,對此現象予以打擊。

港方應對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大量內地孕婦涌港產子,令香港婦科服務已不勝負荷,香港特區政府急忙出招,叫停內地孕婦的產子預約。不過,叫停預約只是“治標不治本”,有行政會議成員就建議修改《基本法》24條,降低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誘因。不過,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認為,要真正阻止內地孕婦繼續涌港,應從香港的出入境政策著手,全面阻截內地孕婦來港,“令他們認識如此來港產子並非理所當然的,並由此產生阻嚇作用”。

歷史追溯

港生一代”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當年,香港高等法院香港終審法院相繼裁定,1997年在香港出生、但父母皆為內地人的莊豐源勝訴,這從法律層面讓港生的身份得到認同;而2003年港澳自由行,更是從心理和地理上,為赴港生子的內地夫婦打開了一扇大門。 
從2001年620人到2008年25000人,40倍增速的背後,見證了內地夫婦們的瘋狂,而港生們也因此成為香港人口增長的主力。

預約證明

由香港衛生署統一發放的內地孕婦預約證明書,將於下周起全面採用,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岳今日將交代安排,日後不論公立或私家醫院均須以衛生署設計的預約書,填寫內地孕婦數據包括預產期、分娩醫院和負責醫生名稱等,然後提交署方中央記錄,至於高危孕婦篩選準則並不會硬性一刀切。
據了解,周一岳今日將向傳媒交代內地孕婦來港分娩統一預約證明書的實施安排。日後證明書表格會由衛生署醫護機構註冊辦事處發放,各醫院須自行索取,可以一次過取一迭,但證書印有順序編號,以防偽造,醫院須為內地預約產婦填寫其姓名資料、丈夫是否港人、預產期、主診醫生、分娩醫院等。 
香港養和醫院副院長陳煥堂說,因現時衛生署已要求私家醫院將預約分娩的孕婦數字,按本地孕婦、內地孕婦和其它非本地孕婦分類,每周向署方報數,但日後其一要處理的技術問題,是若有內地孕婦預約後一段時間,再消取預約,醫院上報衛生署註銷,涉及的名額怎樣處理。 
至於高危孕婦篩選準則,本身是香港婦產科學院副主席的香港仁安醫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說,除懷多胞胎懷孕初期已有高血壓等、孕婦之前有產下只有1、2公斤過輕嬰兒的紀錄等清晰指針,必然屬高危產婦,最好應在居住地點分娩,不要長途跋涉來港生產,但一些未必會在初期懷孕時發現高危因素,如妊娠糖尿、胎盤前置等,未必適合硬性“一刀切”,仍要由醫生和有關醫院同共討論應否接收。 
特區政府早前公布,2012年只接受約3.5萬名內地孕婦來港分娩,其中公立醫院只收3400名,私立醫院限收3.1萬名,當中預留7000名額給港人內地妻。

預約分娩確認書

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23日起將採用新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以方便入境事務處工作以及醫療服務的監察。
衛生署首席醫生莫天娜22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內地孕婦如果準備在本港的私家醫院分娩,需要有醫生介紹,並提交資料,其中包括其配偶是否為香港人主治醫生及醫院名稱、產前檢查記錄的日期等。私家醫院將按照協定的服務名額,確認預約並簽發確認書。確認書的電子資料將由衛生署及入境處存檔。確認書使用特別紙張、特殊設計背景、蓋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的水印,以及獨立證書編號,以防偽冒。莫天娜說,憑藉統一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當局可監察私人醫院按照協定的服務名額預約內地產婦的情況。當局計畫設立中央資料庫,以電子平台形式監察有關產科服務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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