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重要決定,落實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集中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赫山區中國小起始年級招生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赫山區中國小起始年級招生辦法
- 指導方針: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 目標:促進教育公平,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 方式:建立適合我區教育實際的招生制度
指導思想,招生原則,招生計畫,招生程式,進城務工人員,辦學行為,招生政策宣傳,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積極穩妥推進我區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適合我區教育實際的招生制度,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招生原則
(一)公辦學校:相對就近、劃塊招生、計畫到校、免試入學。
(二)民辦學校:學生自願選擇、學校自主招生,計畫到校、免試入學。
招生計畫
(一)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
學校 | 招生區域 | 招生班級 | 招生人數 |
海棠學校 | 江金社區、金山社區、海棠社區、大海塘村、梓山村、明月村 | 7 | 350 |
金銀山學校 | 江家坪村、姚家灣社區、金銀山社區 | 3 | 150 |
學校 | 招生區域 | 招生班級 | 招生人數 |
桃花侖國小 | 環保路社區(除紅星組、秀峰組)、桃花侖社區、龍洲路社區、康富路社區(大桃路以東)、大渡口社區(大桃路居委會1—10組) | 6 | 300 |
曙光國小 | 南站社區、會龍山社區、秀峰社區 | 4 | 200 |
志溪河國小 | 龍山港社區、志溪河社區、紅星社區 | 2 | 100 |
西流灣國小 | 大渡口社區(除大桃路居委會1—10組)、西流灣社區、粟公港社區 | 4 | 200 |
赫山一小 | 東風嶺社區、赫山社區、梓園社區 | 4 | 200 |
赫山二小 | 洪家村社區、羅溪社區(人民街以西)、銀東社區、赫山村、茂林社區(三一九國道以北)、腰塘社區(建設路以東) | 5 | 250 |
梓山苑國小 | 梓山社區、台家塅社區、毛家塘社區、朝陽路社區、七里橋村(一部分)、羅溪社區(人民街以東) | 4 | 200 |
三里橋國小 | 茶亭街社區、鐵鋪嶺社區、團洲社區、大豐村、腰塘社區(建設路以西) | 3 | 150 |
益師附小 | 虎形山社區、康富路社區(大桃路以西)、竹山社區、環保路社區(紅星組、秀峰組) | 10 | 500 |
龍嶺學校 | 天子文社區、龍山社區、銀山社區、箴言社區 | 2 | 100 |
梓山湖學校 | 梓山湖村、七里橋村(一部分)、鸕鶿橋村、茂林社區(三一九國道以南)、大明村 | 6 | 300 |
黃泥湖學校 | 李家洲社區及黃泥湖鄉 | 1 | 50 |
秀峰路學校 | 全區 | 8 | 400 |
赫山實驗學校 | 全區 | 6 | 300 |
合計 | 75 | 3750 |
(二)鄉鎮國小一年級招生
鄉鎮中心學校黨總支根據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為每一所國小劃定區域,適齡兒童免試就近進入指定國小就讀,班額不超過50人。
(三)城區國中七年級招生
學校 | 招生區域 | 招生班級 | 招生人數 |
海棠學校 | 梓山村、明月村、康富路社區、江金社區、金山社區、海棠社區、大海棠村、虎形山社區、秀峰社區、竹山社區、環保路社區、桃花侖社區 | 12 | 600 |
赫山中學 | 東風嶺社區、赫山社區、腰塘社區、洪家村社區、羅溪社區、銀東社區、赫山村、茂林社區、台家塅社區、梓園社區、七里橋村(一部分) | 12 | 600 |
龍洲中學 | 龍洲路社區、茶亭街社區、鐵鋪嶺社區、團洲社區、大豐村、大渡口社區、西流灣社區、粟公港社區、南站社區 | 14 | 700 |
金銀山學校 | 江家坪村、姚家灣社區、金銀山社區、龍山港社區、志溪河社區、紅星社區、會龍山社區 | 3 | 150 |
梓山湖學校 | 梓山社區、天子文社區、毛家塘社區、朝陽路社區、龍山社區、梓山湖村、七里橋村(一部分)、大明村、鸕鶿橋村 | 8 | 400 |
黃泥湖學校 | 李家洲社區及黃泥湖鄉 | 1 | 50 |
赫山實驗學校 | 全區 | 11 | 550 |
合計 | 61 | 3050 |
(四)鄉鎮國中七年級招生
鄉鎮中心學校黨總支根據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為每一所國中學校合理劃定對口國小,國小畢業生免試升入劃定國中學校就讀,班額不超過50人。
(五)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嚴格按照益陽市教育局檔案(益教通〔2014〕39號)執行。
招生程式
(一)報名時間
暑假第一周辦理招生區域內(有戶籍或有房產證的戶主子女)學生的預報到手續,同時受理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申請,暑假最後一周招生學校、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到有學位的學校就讀。戶籍落住時間為2014年4月1日以前,只需驗證戶口本;2014年4月1日起新遷戶籍除驗證戶口本以外,另需驗證戶口遷移有關佐證材料(如:工作調動函、房產證等)。房產證以招生學校區域內的為準。
(二)報名條件
1.一年級新生:招生範圍內當年8月年滿6周歲(當年9月1日以前出生),心智健全的適齡兒童。
2.七年級新生:招生範圍內的六年級畢業生。
(三)報名辦法
學生帶免冠近照兩張及戶口本(原件、複印件)、房產證(原件、複印件)、學生手冊(七年級新生)到學校報名,詳見學校招生公告。學校為招生工作主體,招生學校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相關成員為組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區域內人社部門、工商部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社區等單位向學校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和學生的真實有效信息,共同維護招生秩序。
(四)諮詢熱線
詳見各學校招生公告。
進城務工人員
(一)入學原則
1.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的原則;
2.堅持以全日制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
3.堅持與當地居民同等對待的原則。
(二)入學要求
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符合計畫生育政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區)已取得暫住證並至當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區)實際居住三個月以上,同時,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我市(區)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契約(經人社部門鑑定的)或取得工商部門營業執照的,可以在我區申請就學。入學時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家庭戶口本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益的有效暫住證和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契約;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契約(經人社部門鑑證)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
(三)入學手續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需在我區就讀,由申請人在規定報名時間內(詳見各學校招生公告)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實際居住地所屬教育服務區域內的學校報名,如居住地學校接受困難,先由居住地學校登記後統一報區教育局,然後由學校、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辦學行為
(一)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一律就近入學;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單獨組織招生考試;
(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辦“實驗班”、“重點班”、 “特長班”等;
(四)嚴禁招生學校超計畫招生。
教育主管部門將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學校辦學行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一經發現有上述不規範辦學行為的,一律按《赫山區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工作的暫行規定》實行責任追究。
招生政策宣傳
招生學校應通過媒體、公開信、牆報等形式向教師、社會廣泛宣傳招生政策,應制定符合實際、科學周密、操作性強的招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做好招生輿論導向,努力開創赫山區中國小起始年級招生工作新局面。
八、本辦法自從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