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第十屆四次全會精神,推進全市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關鍵一年,審計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繼續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監督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發揮審計工作在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一、財政審計
(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地稅部門2008年稅收完成情況,本級國庫辦理預算資金的收納、劃分、留解情況進行審計,以促進加強預算管理,規範財政資金分配秩序,深化對本級預算執行的審計,重點關注本級預算支出中的不規範、不合理、不真實問題,為政府加強預算管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政府服務。2009年5月20日以前完成。
(二)財政決算審計。以促進建立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專項資金的有效使用,維護國家政令統一為目標。重點揭露在決算編制的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等問題,檢查有無截留、隱瞞上級收入,以及擠占挪用上級補助資金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地方政府依法規範財政行為。對大同鎮、官渡鎮、葫市鎮2008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2009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專項資金審計
根據遵義市審計局的安排,結合我市實際,確保國家在農業、醫療、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的有效實施,促進民眾生產和生活條件的改善,維護民眾利益,對2008年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農村沼氣池建設資金等進行專項審計、對2005年至2008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赤水市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2009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要按照《貴州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和《遵義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試行辦法》的規定,進一步加強規範操作。要重點揭露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對照巨觀調控政策的重點、方向和力度,檢查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政策取向,管理是否到位。以摸清工程建設管理、資金使用和綜合效益情況,促進加強工程建設資金和項目管理為目標,重點檢查項目建設過程中財務管理、資金使用和執行招標制度、監理制度、契約制度以及超概原因等情況,是否存在管理混亂以及重大違法違規等問題,從科學發展觀的角度分析評價項目建設效果,促進提高項目的科學決策水平,提高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赤水大道路基工程、城工大道路基工程、文化中學校舍建設工程決算進行審計。2009年11月20日前完成。
四、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使其成為重要的制約和監督機制。按照《貴州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暫行辦法》要求,規範審計程式,全面客觀地評價領導幹部的責任履行情況,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大同鎮鎮長鬍水、葫市鎮鎮長陳治東、市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王仕平、自來水公司經理唐善華等四位同志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2009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五、積極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辦的任務(含新增中央投資及國債項目)。
赤水市2008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安排表
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上級任務 | 市政府項目 | 完成 時間 |
一 | 財政審計 | |||
1 | 赤水市2008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審計 | √ | | 5月20日 |
2 | 大同鎮2008年度財政決算審計 | √ | √ | 10月20日 |
3 | 官渡鎮2008年度財政決算審計 | | √ | 10月20日 |
4 | 葫市鎮2008年度財政決算審計 | √ | √ | 10月20日 |
二 | 專項資金審計 | |||
5 | 赤水市2006年至2008年9月義務教育經費審計 | √ | | 2月28日 |
6 | 2008年度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 √ | | 7月20日 |
7 | 2008年度沼氣池建設資金審計 | √ | | 10月20日 |
8 | 赤水市工會經費收支及管理情況審計 | √ | | 10月20日 |
三 |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 |||
9 | 赤水大道路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 | | √ | 11月20日 |
10 | 城工大道路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 | | √ | 提供竣工資料一月內 |
11 | 文化中學校舍建設竣工決算審計 | | √ | 11月20日 |
四 | 經濟責任審計 | |||
12 | 赤水市自來水公司經理唐善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 √ | 5月30日 |
13 | 葫市鎮鎮長陳治東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 | √ | 11月20日 |
14 | 大同鎮鎮長鬍水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 √ | 11月20日 |
15 | 赤水市殘疾人聯合會會長王仕平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 | √ | 11月20日 |
五 | 市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辦的項目(含新增中央投資及國債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