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提出的關於《新農合醫療報銷問題的建議》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試點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楊福全、陳家文、李洪剛、范澤炎、劉明福代表:
一、醫病報銷的比例偏低問題。新農合是按照“量入為出,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略有結餘”確定補償方案,按照“保大病原則”、“就近就醫”原則制定的政策。總體原則是:要按照籌集的總資金來確定報銷的總支出,並要保障風險,略有結餘,不能出現透支。我們的具體方案按醫院級別越低,報銷比例越高,發生費用越高,報銷費用已越高,並通過因勢利導,儘可能合理分流病員,儘量使病員得到合理的治療和合理報銷。自2003年啟動新農合試點工作以來,國家先後兩次提高配套標準,第一次是2005年各級財政的配套以20元/人提高到40元/人,使參合農民的籌資總額從30元/人·年提高到50元/人·年;第二次是2008年各級財政的配套資金從40元/人提高到80元/人,使參合農民的籌資總額從50元/人·年提高到100元/人·年。我市也先後兩次調整了報銷方案,提高了報銷標準。從目前總體的情況看,農民的報銷比例不及城鎮居民和城鎮職工,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籌資的總額過低,國家正在加大投入,使農民達到城市居民的報銷水平。
二、報銷資金未達到報銷標準問題。正因為參合農民的資金籌集總額有限,在補償方案設計上只能保“大病”、保“基礎醫療”。因此,一些非基礎性的檢查、藥品、治療等將被扣除以後再按比例進行報銷。
三、在報銷工作過程中,不能按時報銷問題。一是新農合資金管理十分嚴格,必須逐級審核,層層簽字,才能請款調撥,下發到各基層合醫辦。二是各級數據的統計、審核全靠手工操作。上述兩方面綜合因素造成了各地每月均有10天左右沒有資金進行報銷的問題。目前,我市新農合計算機網路化管理套用系統正在建設過程之中,該系統建成套用以後,參合民眾看病報銷將實行醫療機構現場補償(即先由醫療機構墊付後再在到新農合市級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再次感謝您們對我市新農合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