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資源局

赤峰市自然資源局

赤峰市自然資源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市自然資源局
  • 現任領導:張穎達(局長)
  • 所屬地區赤峰市
  • 所屬部門:赤峰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落實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按照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和自治區的相關規定,負責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落實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動實施“一張藍圖、多規合一”、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編制、審查、報批和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城鄉各類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管理。組織落實推進城鎮化的方針政策。分配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組織政府投資的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勘查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全市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地質礦產勘查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審核。加強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及整合重組工作,負責全市礦業權新立、延續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礦業權市場出讓工作。負責礦業權權屬糾紛的調處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負責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實施重要科技項目,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察意見。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督察旗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行業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統一管理和協調市林業和草原局。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直屬單位

赤峰市土地整理中心
赤峰市國土資源行政服務中心
赤峰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赤峰市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
赤峰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赤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赤峰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赤峰市國土資源調查規劃院

現任領導

赤峰市自然資源局局長:張穎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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