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區監察委員會

赤峰市松山區監察委員會

赤峰市松山區監察委員會是由赤峰市松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赤峰市松山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峰市松山區監察委員會
  • 所屬部門:赤峰市松山區人民代表大會
  • 所屬地區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現任領導,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2月13日上午,松山區監察委員會掛牌運行。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區委書記張華,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志強、區人民政府區長姜叢、區政協主席紀築國共同為區監察委員會揭牌,並與區紀委監委所有幹部合影留念。

現任領導

副主任:蘇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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