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價格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價格法規,並負責組織實施。(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管理制度;研究部署全市價格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任務,提出價格調整的建議和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三)負責全市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以及下級人民政府的價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壁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 管轄區域:赤壁市
- 主要作用:價格監督檢查
- 管理範圍:全市價格和收費行為
主要職責
(四)依法協助政府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和管理;負責組織全市價格信息的收集上報,及時分析、預測市場價格形勢,提出價格調控和相關的經濟決策建議;積極開發價格信息服務功能,引導生產和消費。
(五)依法制定價格和收費行為規範,維護正常的價格和收費秩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價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行價格公示和價格聽證制度,提高價格管理的效能。
(六)依法組織、開展全市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健全價格舉報制度;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各種價格違法和亂收費行為;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承擔價格公共服務;指導全市價格行政複議,並按規定受理複議案件。
(七)依法組織全市農產品、工業品、房產、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八)依法組織開展和指導全市涉案財產的價格評估、鑑證及覆核裁定工作;承擔全市價格評估機構及人員的雙認定工作。
(九)負責全市涉價(收費)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負責全市價格法規、方針、政策的輿論宣傳工作。
(十一)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