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壁市水利局
- 位置:赤壁市
- 作用:加強水資源的節約
- 主要職責:制定的水利法律、法規的組織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省、地、市制定的水利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結合我市實際擬訂全市水利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城鄉水資源。負責組織全市城鄉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分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協調全市水文工作。
(四)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和省、鹹寧市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規律法規和標準,擬訂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水能資源發展規劃;會同環保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的水事糾紛。
(七)擬訂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經營工作。
(八)主管全市河道堤防、水庫、湖泊、分蓄洪區及城市防洪,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庫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堤防、水庫、泵站、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統一和監督。
(九)主管全市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農村安全管理和城鄉供水工作。
(十)負責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指導全市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協調省管、鹹寧市管水利工程防汛排澇抗旱工作;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揮的指示,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
(十二)負責防汛抗旱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防汛抗旱調研工作;負責提供水、雨、汛、工、災情,為領導制定防汛抗旱決策提供依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