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家位於赤壁市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部門。
赤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辦事處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全市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市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省和鹹寧市在赤工業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全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市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負責全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組織查處全市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中央、省、鹹寧市在赤和本市工業商貿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人員的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社會中介組織的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市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