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與科學技術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和本縣防震減災工作,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影響地震監測觀測的建設工程的審批,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的審定及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城縣科技局
- 負責:地震監測預報
-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 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科技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組織擬定全縣科技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
2、研究提出制定地方性科技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建議。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動建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
3、依法行政、執行《技術契約法》、《科技進步法》、《專利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法律法規。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縣科技資源配置;組織縣級科技“三項費”支持項目,會同財政等部門,提出資金安排建議計畫,按有關程式審核、審批後組織實施,並負責監督檢查。
5、組織提出全縣高新技術發展戰略及相關措施;指導全縣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初審和上報工作。
6、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工作,協調、指導全縣農業科技園區工作,負責全縣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工作,編報全縣山區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7、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技術保密、技術市場工作。協調全縣科學普及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發展,推動全縣科技服務組織體系的建立。
8、研究制定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民營科技企業、民辦科研機構工作。
9、歸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
10、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工作。
11、指導和協調縣直各部門和各鄉鎮科技管理工作。
12、負責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工作。
13、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綜合協調、督辦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信訪接等、計畫生育、宣傳、信息反饋、機關後勤、人事勞資、機關財務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業務股:組織制定科技發展的中長期及年度計畫。審報各類科研項目,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招標工作。高新技術工作,農業科技工作,社會發展與政策法規,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等。
地理位置
赤城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