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區發展和改革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坎區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赤坎區
  • 性質:發展和改革局
  • 類別: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分析全區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資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區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區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文電、秘書、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辦、機關的財務、黨務、幹部和人事、勞動工資、學習培訓、年度考核、紀檢監察、資產管理、政務公開、離退休幹部管理、安全、信訪等工作。
負責編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有關體制改革方案的制訂;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巨觀調控手段和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有關建議;研究對外開放和區域綜合改革與發展的有關問題,參與研究提出對外開放政策措施;負責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各專項規劃(包括行業規劃和區域規劃);監督檢查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研究提出全區經濟預測目標;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督年度經濟運行,提出調控和改革措施;起草季度分析綜合報告,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發布季度、年度經濟預測目標。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和投資管理政策;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擬定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組織和參與確定重點項目建設布局,參與安排區級財政投資項目,籌措建設資金,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辦理審批限額內城市基礎建設、治污保潔、黨政機關辦公樓、房地產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
協調和研究提出工業的發展戰略、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措施;擬訂工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掌握和報告工業年度計畫運行情況,參與確定重點工業建設項目,負責有關制訂重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工作,組織進行工業專項調查和重點項目分析;組織辦理備案限額內工業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科技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審核上報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項目;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推動新產業的形成,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安排高新技術產業的重點項目;組織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的發展狀況,研究提出全區內外貿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和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和物資的政府訂購和儲備工作;組織辦理審批、核准、備案限額內流通領域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研究提出財政、金融、融資、價格調控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流通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提出全區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監測和分析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狀況;參與確定重點農業建設項目;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業、海洋與漁業、水利、土地利用與基礎測繪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下達農林水利等投資計畫;組織辦理審批限額內農業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巨觀管理政策;參與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規劃、目標;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審核上報許可權以上外商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三)社會發展股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平衡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協調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人口和計畫生育、民政等方面發展政策措施;組織辦理審批、核准限額內社會發展領域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研究提出能源、交通的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提出能源、交通等重點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監測和分析基礎產業的發展建設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組織辦理審批限額內能源、交通投資項目和審核上報限額以上有關投資項目業務;參與籌集能源、交通等重點建設項目資金;協調能源、交通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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