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章貢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贛州市章貢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贛州市章貢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章貢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隸屬: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及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通過項目核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依法管理工業領域內節能與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鹽業管理職能;承擔對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生產、倉儲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船舶建造行業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區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有色金屬和新材料、智慧型裝備等產業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動全區工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產業集群發展。
(六)指導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策劃、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和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促進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八)負責民營(非公)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協調,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區民營(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推動建立和完善民營(非公)經濟發展服務體系,解決民營(非公)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九)依法管理工業領域內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十)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用管理;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負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審核推薦,參與政府採購的中小微企業認定,承擔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督促職能。
(十一)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研究提出區工業發展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安排、使用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國家和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四)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招商和對外交流合作。
(十五)與章貢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章貢生態環境局對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統一行使工業領域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鼓勵工業企業進行清潔生產,督促指導有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檔案、機要、接待、保密、綜合治理、信訪辦理、財務、內部審計、資產管理及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信息編報、議案答覆,及大事記、年鑑、區志編撰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負責局機關改革的綜合協調。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產業政策股。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製定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研究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工業領域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結構調整意見並監督執行;制定淘汰落後產能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和行業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及行業管理。
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普法宣傳培訓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內綜合性調研活動;負責組織推進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工作。
(三)經濟運行股。根據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用管理;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負責協調推進輕工、紡織行業管理;承擔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具體實施、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區中小企業開展融資工作,並承擔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指導協調工作。
(四)企業指導股。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對全區工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受理企業的投訴、舉報和信訪,協調有關部門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指導、協調區企業家聯合會(區企業家協會)的工作;負責企業人才管理,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區工業發展資金(基金)的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安排、使用具體意見;組織負責全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負責指導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及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通過項目核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承擔對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生產、倉儲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船舶建造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協調推進鹽業、食品行業管理。
(五)科技與投資股。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創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行業技術規範、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專項;推動企業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發展;推動產學研相結合,協調推進示範基地建設;負責本單位招商引資工作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促進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策劃、建立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以及項目的統計分析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和企業生產企業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承擔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推進工作;組織推進能人創業工作;負責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審核推薦,參與政府採購的中小微企業認定,承擔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督導職能。。
(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區散裝水泥和牆體革新辦公室)。依法管理全區工業領域內節能與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曾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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