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明,曾任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歷任定南縣歷市鎮副鎮長,定南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20年1月7日,據贛州紀檢監察網訊息,定南縣對歷市鎮副鎮長曾世明違反民眾紀律問題進行了查處。經查,2018年5月21日,定南縣紀委監委對歷市鎮下莊村村民賴某江反映的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存在錯誤,長時間未更正的問題進行了查處和通報,責令歷市鎮分管領導曾世民向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但因工作人員不熟練及設備故障等原因,歷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更正工作進展較慢,直到2018年12月也未將更正後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給賴某江,曾世民作為分管鎮領導,未採取有效措施,工作作風不實、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曾世民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民眾紀律,漠視民眾利益,受到問責後,對涉及民眾生產的切身利益問題,仍是依照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9年10月7日,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曾世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20年4月26日,據人民日報訊息,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曾世明履職不力影響復工復產等問題。2020年2月,曾世明擔任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組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該縣復工復產工作。曾世明未按工作要求對各責任單位實際開展工作情況及時進行督促,也未能全面掌握各企業復工復產存在的問題並加以解決,致使該縣第一批擬復工復產的28家企業中有19家企業未按要求復工復產。之後,縣政府再次召開復工復產調度會,明確要求10家重點工業企業於2月12日之前復工復產,會後曾世明未安排向擬復工復產企業逐一傳達會議要求,其中7家企業因不知曉會議要求而未能按期復工復產。曾世明作風不實、推進不力,致使該縣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滯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同時還存在其他不正確履職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