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章貢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是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章貢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 隸屬: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代表區人民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監管所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經營性資產。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總額和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指導並負責國有上市公司審核和推薦工作。
(五)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監繳,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執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八)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定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九)履行區委規定的黨的建設方面的職責。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黨群工作股)。負責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會務、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財務、政務公開以及辦黨委和辦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法治政府建設,組織實施辦公自動化和信息網路建設;辦理有關對外法律事務;承擔辦黨委理論學習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機關和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監管企業精神文明、意識形態、企業文化建設、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組織實施辦機關幹部、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和外事工作。聯繫監管企業信訪、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
(二)改革發展和資產管理股。承擔監管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考察推薦董事;指導督促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範其議事和運行規則;擬定國有出資人代表職責並組織實施管理;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擬訂並組織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統計,對國有資產總量、結構、變化、收益等進行匯總分析;強化經營財務監督,根據有關規定對所監管企業薪酬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調控和審核,研究擬訂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獎懲方式並組織實施;編制監管國有資本的經營預算,監管國有資本收益和使用。研究、提出最佳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意見,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重點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的運行狀況,指導產業、資源布局和重大資產重組;審核所監管企業的重大投融資工作;指導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管理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制定或參與制定所監管企業的章程,根據《公司法》研究、提出公司組建方案和授權經營範圍;審核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擬定國有企業改革意見,研究提出監管企業改革改制、有關國有資產(股權)處置、職工安置方案和程式;指導其他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協調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組織協調監管企業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等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革改制和改組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市等工作;負責央企入贛工作、制定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的制度、辦法,組織所監管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制定區屬企業國有資產及產權的管理意見和措施;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運營監管;指導、規範、監管國有產權交易;聯繫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技術創新、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出資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和機關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盧小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