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貢區人民檢察院的主要任務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章貢區人民檢察院對贛州市章貢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贛州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檢察院
- 外文名: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Zhanggong District
- 地區:贛州市章貢區
- 地址:贛州市章貢區水南鎮贛江源大道
- 職能:反貪、反瀆、公訴、民刑等
一、單位簡介,二、機構設定,二、主要職能,
一、單位簡介
章貢區是贛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贛州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全區總面積425.5平方公里。總人口62萬,轄5個鎮和4個街道辦事處。章貢區自西漢初年建置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歷史,被專家學者譽為“江南宋城博物館”、“千里贛江第一城”。
作為紅土地上的檢察機關,章貢檢察事業一直得到上級院、區委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發展至今,內設14個部門,現有檢察人員60人,其中男幹警36人,女幹警24人,碩士以上學歷10人,先後榮獲“第六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全國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編隊管理示範單位、省先進基層院、省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被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二等功,湧現了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全省檢察機關人民滿意幹警、全省檢察機關執法為民標兵、全省首屆未檢業務競賽標兵、業務能手、全省偵查監督業務能手等一批先進模範。
二、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收發、處理工作;處理機要文電;負責信息、宣傳工作;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負責領導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後勤保障、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和保密等工作。
(二) 政工科
按照上級機關的部署和要求,協助院黨組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認真做好政治學習計畫安排,檢查督促落實;負責本院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獎勵、工資、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及臨時聘用人員的選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檢察人員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青、婦日常工作;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反貪污賄賂局
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區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預防懲治對策。
(四)反瀆職侵權局
負責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及利用職權實施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區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預防懲治對策。
(五)偵查監督科
負責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複議公安機關不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依法開展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根據案件需要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活動,必要時參與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
(六) 公訴科
負責審查起訴工作,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對偵查活動進行監督;對案件中發現的漏罪、漏犯進行認定和追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依法提請抗訴;積極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以及未成年被害人權利保護。
(七) 監所檢察科
負責對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執行刑罰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八) 民事行政檢察科
負責對民事、行政訴訟及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審判、執行人員在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中存在枉法裁判行為、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執行判決裁定失職、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等瀆職、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調查核實,並根據核實的違法事實性質和情節,提出監督意見;發現涉嫌貪污、受賄、民事枉法裁判等職務犯罪的,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辦理。
(九)控告申訴檢察科
負責受理公民的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負責對本院管轄的性質不明,難於歸口處理的舉報案件的初核;負責刑事申訴、刑事賠償工作;綜合反映控告和舉報、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工作情況。
(十)檢察技術科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檢察技術和信息工作發展規劃;直接或協助開展法醫鑑定、司法會計、檔案檢驗等工作;負責機關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檢察信息化安全保密建設。
(十一)法律政策研究室
負責組織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調況的調研工作;起草授權範圍內及全區性的與執行法律政策有關的檢察工作政策、意見;負責對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組織撰寫檢察調研文稿;編輯檢察工作套用法律、法規檔案;負責向上一級檢察機關請示本院檢察工作的法律適用問題;負責本院檢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預防科
負責開展預防諮詢和警示宣傳教育;分析研究職務犯罪產生的原因,向發案單位提出改進、防範建議;結合依法查辦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研究、分析全區瀆職侵權、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研究報告和對策建議;管理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並受理社會查詢。
(十三) 法警隊
參與執行由檢察機關受理的案件的傳喚、搜查、拘傳和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送達法律文書、保護犯罪案件的現場以及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維護警務區的秩序和安全,負責重大檢務活動的警衛工作,參與處置檢察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
(十四) 案件管理中心負責案件的受理、錄入、分流、移送;負責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全程跟蹤、預警和監控,及時發現督促糾正違法情形;負責組織、協調案件評查活動;負責對涉案款物的管理和處理進行監督;負責對執法辦案情況、工作運行狀態度進行檢察業務統計、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律師閱卷、案件查詢工作;負責終結性法律文書的公開及重大案件信息發布;負責電子卷宗製作、管理及利用。
(十五)紀檢組(派駐機構)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全院幹警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幹警違法違紀情況的檢舉、控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處檢察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受理檢察人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協助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監督責任。
二、主要職能
(一)對區人大和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二)依法向區人大和區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
(三)領導全院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確定檢察工作思路,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四)依法對貪污案、賄賂案、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瀆職案以及認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五)對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提起公訴。
(六)開展民事、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七)對看守所執行刑罰的活動和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對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九)對本院在行使檢察權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
(十一)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和檢察建議;負責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
(十二)受理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舉報。
(十三)提出檢察機關體制改革規劃的意見,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規劃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鑑定、審核工作。
(十四) 制定有關本院檢察工作的制度檔案。
(十五)負責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依法管理檢察官的工作。
(十六)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本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十七)組織指導本院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八)規劃和本院計畫財務裝備工作。
(十九)負責其他應當由章貢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