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經贛州市政府同意,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30日印發贛州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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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林地資源保護管理,科學引導集約節約利用林地資源,有效緩解林地供需矛盾,實現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根據《江西省林業局關於印發<江西省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贛林規〔202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著力打通“兩山”轉換通道,認真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加強林地保護利用管理,嚴格控制占用林地,依法有序補充林地,切實規範礦山生態修復補充林地占補平衡管理,科學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森林資源,確保實現“森林資源持續增長、生態功能穩步提升”發展目標,為保護、鞏固和發展綠色生態優勢,打造全國生態文明建設“贛州樣板”,建設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夯實生態根基。
二、試點內容
按照“先補後占、占補平衡”的原則,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中確定的採礦用地實施生態修復,將恢復森林植被的採礦用地變更為林地。已實施生態修復且恢復森林植被的採礦用地,經驗收合格後,納入補充林地儲備庫,用於下一年度國家下達林地定額之外新增定額。
(一)時間安排及範圍
試點時間:2022-2024年。
試點範圍:各縣(市、區)。
(二)建立補充林地儲備庫
1.申請。對符合補充林地類型的地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補充林地的申請。
2.核實。由縣級人民政府牽頭,組織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對擬補充林地地塊逐個進行內外業核實,確保補充林地之前土地權屬明晰、來源可靠。
3.公示。對擬補充林地在地塊所在自然村、村委會所在地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4.確認。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擬補充林地,經調查核實,並經相關權利人認可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確認。
5.造林。由縣級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牽頭,組織相關權利人,按照《造林技術規程》等要求,對擬補充林地地塊實施生態修復。
6.驗收。經縣級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後,縣級自然資源部門依據驗收合格的成果(包括矢量數據、圖件資料、文字資料、舉證照片等),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更新資料庫中進行地類變更。
7.變更。縣級林業部門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中將補充林地地塊由非林地變更為林地,並建立縣級補充林地儲備庫。縣級人民政府在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時,將補充林地儲備庫中的地塊調整為林地。
8.入庫。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將補充林地儲備庫按程式報省級林業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後納入省級補充林地儲備庫。
(三)建立林地占補機制
1.建立補充林地儲備庫。各縣(市、區)要提前謀劃,摸排轄區內礦山可生態修復為林地的面積,並按要求做好生態修復工作。各地要將已實施生態修復、恢復森林植被並驗收合格的採礦用地納入補充林地儲備庫,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後,由縣級林業部門於次年9月15日前報市級林業部門審核匯總;市級林業、自然資源部門按總面積30%的比例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無誤後報省級林業部門;省級林業、自然資源部門按總面積15%的面積進行現場複查,複查無誤後納入省級林地儲備庫。
2.建立統籌平衡機制。林地占補平衡原則上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總體調控,由省級林業部門按照林地儲備庫中的補充林地面積下達新增林地定額。補充林地面積小於500畝的,按照實際補充林地面積直接將新增林地定額下達給縣(市、區);林地儲備庫中的補充林地面積大於500畝的,下達給縣(市、區)500畝,剩餘新增林地定額由省級林業部門統籌安排,優先支持所在市、縣(區)使用。新增林地定額在試點期限內有效,試點期結束未使用的自動作廢。
3.建立多元化主體投入機制。鼓勵和支持多元化主體投入開展礦山生態修復為林地。按照“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符合《造林技術規程》規定,且在年度營造林檢查驗收時上報了造林地塊並按要求申報造林補助項目的礦山生態修復投入主體可以享受造林補貼;已納入縣級林地占補定額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保障投入主體的合理權益。
4.建立使用林地計畫機制。各縣(市、區)林業部門要在每年1月初向市級林業部門報告上年度試點工作總結,對本年度擬使用林地的項目、面積和補充林地作出統籌安排,做到計畫到位、台賬清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相關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組織協調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市林業局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統一規範、協調處理具體技術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組建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認真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試點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壓實部門責任。市、縣兩級林業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要分工負責、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積極摸排轄區內礦山可生態修復為林地的地塊,按照“能轉盡轉、應轉盡轉”原則,切實落實好礦山生態修復、恢復森林植被及造林驗收、森林資源“一張圖”年度更新、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等工作,逐級申報建立補充林地儲備庫。
(三)嚴格審核把關。市、縣兩級林業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牽頭做好擬補充林地的調查、核實、確認等工作,堅持數量和質量並舉,客觀真實統計補充的林地面積,從嚴把握補充的林地標準,確保試點內補充林地和建設項目實現使用林地數量和質量雙平衡。對已納入補充林地儲備庫的地塊,省、市將組織開展核查,對管護不到位、林分質量下降,甚至退化、滅失的,扣減當年度使用林地定額。
(四)強化監督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制,加強對已批林地的監督管理,對閒置兩年以上的林地要及時收回,提高使用林地效率。要多渠道、多形式宣傳試點的重要意義,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高質量完成林地占補平衡試點各項工作。市林業部門要會同市自然資源部門每年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試點評估報告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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