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引進職業菜農的若干措施

為持續推動“企業+合作社+職業菜農”蔬菜生產組織模式,加快引進市外職業菜農,培育新型蔬菜經營主體,促進我市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引進職業菜農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0年6月15日
  • 發布單位: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明確目標任務
(一)引進市外職業菜農。堅持用工業招商理念,通過政策激勵,從山東、江蘇、福建、廣東、海南等市外蔬菜主產區,全市每年引進至少有5年蔬菜專業種植經驗的家庭型職業菜農300戶以上。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全市引進市外職業菜農達到1000戶以上。
(二)培育新型蔬菜經營主體。培育一批吸納職業菜農、帶動本土菜農、示範帶動種植的蔬菜企業,以及連線職業菜農收購蔬菜產品、主銷市外市場的流通型蔬菜經銷企業。通過各類蔬菜主體和市外職業菜農傳幫帶,培育壯大本土職業菜農隊伍。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全市培育蔬菜企業500家,帶動發展本土職業菜農30000戶以上。到2024年,全市基本形成與產業發展相匹配的職業菜農隊伍,構建完善的蔬菜產業生產經營體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支持引進市外職業菜農
對從市外引進從事適度規模種植的職業菜農(以10畝以上、20畝以內為主),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1.生產發展補助。對租賃設施大棚種植的,連續5年免收租金,租金由受益財政承擔。對自建大棚的,按大棚造價的50%給予補助,其中市級財政按當年蔬菜產業獎補政策,對設施大棚給予市級獎補,不足部分由受益財政承擔。開展土壤改良的,由受益財政按土壤改良投入的50%進行獎補。
2.給予信貸支持。引進的市外職業菜農享受“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政策。對有貸款意願的,可為每戶提供不高於10萬元的信貸支持;達到種養大戶認定標準的,可為每戶提供不高於30萬元的信貸支持。
3.幫帶服務獎勵。鼓勵市外職業菜農通過技術幫帶,培育本土職業菜農。對與所在鄉鎮簽訂幫帶契約,技術幫帶本土菜農種植大棚蔬菜5畝以上的,每幫帶一戶且時間達一年以上,由受益財政獎勵1萬元,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4.支持投保農業險。支持市外職業菜農投保蔬菜價格(收入)類保險,保險保額覆蓋地租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由受益財政給予保費80%補貼。
5.支持就地落戶。對有願意遷入戶口定居我市發展蔬菜產業的,可直接辦理落戶手續,享受與落戶地同等的居民待遇。對落戶的市外職業菜農,從落戶後次月開始,由所在縣(市、區)財政給予家庭落戶成員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補助,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提供住房保障。由所在縣(市、區)統籌盤活農村閒置民房資源,在蔬菜基地周邊村莊租賃民房,連續5年免費提供給引進的職業菜農居住,或給予每戶每月600元的租房補貼,由職業菜農自主解決居住用房。對已落戶且有建房意願,與所在鄉鎮簽定從事5年以上蔬菜種植契約的,可利用所在村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按照當地居民政策審批建房,並由受益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建房補貼。對在基地周邊建設符合標準的生產看護用房,按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對符合當地人才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對已落戶且在我市從事蔬菜種植3年以上、有願意在中心城區和縣城購房的,享受不限購政策待遇。
7.解決子女隨遷入學。對其子女入讀學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根據本人意願,結合當地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置到公辦學校就讀,並按規定辦理學籍;對其子女就讀高中的,視同當地居民以同等政策對待。
8.落實配偶、子女隨遷就業。適齡子女可報考我市鄉(鎮)蔬菜技術人員定向培養計畫,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培養合格並通過專場招聘考試,在鄉鎮事業編制總量內,落實鄉鎮事業編制。子女、配偶屬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按照對等對口的原則,由市委人才辦根據地方和單位實際,綜合考慮職業菜農意願,抄告有關縣(市、區)或市直單位辦理調入手續。
9.解決醫療等社會保障。將引進的職業菜農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享受同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根據本人意願,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0.報銷返鄉探親費用。市外職業菜農返鄉探親,每戶每年可全額報銷3名以內家庭成員的2次往返汽車票、火車票,交通補貼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11.實行跟蹤服務制度。對引進的職業菜農,由落地所在鄉鎮安排一名黨政領導,採取“一對一”、“保姆式”服務方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12.鼓勵市外職業菜農組團來我市發展蔬菜產業。對職業菜農組團達10戶以上的,擬落地的縣(市、區)可以通過“一事一議”,研究確定相關扶持政策。
(二)支持培育示範帶動型和流通型蔬菜主體
1.支持發展示範帶動型蔬菜種植企業。按“企業+合作社+職業菜農”組織形式運營,開展適度規模大棚蔬菜示範種植,通過利用企業自建大棚返租倒包等方式,吸納職業菜農,帶動本土菜農,並為菜農提供產前育苗供苗、品種布局、茬口安排,產中技術指導、生產資料,產後蔬菜產品收購全程配套服務的,在享受現有市、縣蔬菜產業政策的同時,享受以下政策:
①項目支持。優先支持申報市級以上企業和示範社,傾斜安排有關項目。
②住房政策。對企業負責人享受企業註冊所在縣(市、區)人才住房政策,不受學歷等限制,租金由所在縣(市、區)財政承擔。
③信貸支持。示範帶動型蔬菜企業可享受“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政策,對有貸款意願的,每戶最高授信額度300萬元,評定為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企業的,每戶最高授信額度500萬元。
④培育獎勵。示範帶動型蔬菜企業與所在鄉鎮簽訂培育契約,技術幫帶種植大棚蔬菜5畝以上的本土職業菜農,保價回收幫帶戶蔬菜產品,每幫帶一戶且時間達一年以上,由受益財政獎勵0.5萬元。
⑤支持投保農業險。支持示範帶動型企業按“基本險+附加險”模式投保蔬菜價格(收入)類保險,優先爭取納入省財政補助的政策性農險支持範圍,受益財政給予適當保費補貼,企業保費支出不高於50%。
⑥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由受益財政支持企業建設急需的通田到地末段灌溉渠道、機耕生產道路等設施。
2.支持發展流通型蔬菜經銷企業。對從事蔬菜流通經銷的企業,在廣州、深圳、武漢、長沙、廈門等市外市場有蔬菜批發檔口,長期銷售或代賣本地蔬菜產品,年銷售量達到1萬噸不足2萬噸的,受益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達到2萬噸以上的,受益財政給予150萬元獎勵,獎勵就高不重複。對有住房意願的,按種植示範帶動型蔬菜企業政策執行。
(三)鼓勵薦才引才和技術創新
1.鼓勵社會薦才引才。市外職業菜農和各類蔬菜企業(合作社)引薦新的市外職業菜農並最終落地的,在新的職業菜農從事設施大棚蔬菜種植滿一年後,由受益財政給予引薦人或企業(合作社)每引進1戶2萬元的引才獎勵。
2.引導蔬菜技術創新。支持職業菜農、蔬菜企業(合作社)開展技術創新。對測試篩選適宜品種,在全市推廣種植面積5000畝以上,並取得良好效益的,以及在蔬菜設施結構、種植模式、農機具、病蟲害防控等領域創新,制定完整技術規範,並得到市農業農村局正式推廣的,市級按照《贛州市市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市財農字﹝2019﹞81號)的政策標準,從市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中,給予每個篩選品種或每項技術創新一次性5萬元的科技創新獎勵,單個職業菜農、蔬菜企業(合作社)當年科技創新獎勵不超過10萬元。
三、強化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把招引職業菜農和種植示範帶動型蔬菜企業工作列入縣(市、區)長工程。各地要制定具體的引才措施和辦法,組成職業菜農引進工作組,加大經費投入,嚴格兌現政策。黨政主要領導要帶頭走出去、請進來,採用推介招才、以才招才、網路招才等多樣化方式,積極引進職業菜農。
(二)科學布局用才。根據蔬菜產業規劃,在產業重點鄉鎮選擇立地條件好,耕地、勞動力等資源豐富的鄉村,堅持相對集中、多點分布的原則,引導職業菜農紮根落地,發揮示範帶動最大效應。鼓勵市、縣國有企業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大棚,引導現有規模蔬菜企業吸納職業菜農租賃大棚。每個縣(市、區)可設立以蔬菜人才為主題的產業創業園,為各類蔬菜人才提供創業和服務場所。
(三)營造引才環境。加大蔬菜人才政策宣傳力度,擴大政策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強人文關懷,強化土地流轉等方面服務,嚴格兌現落實相關政策,讓各類蔬菜人才願意來、留得住、能發展。嚴把職業菜農引進準入關,加強管理和種植技術水平考核,切實發揮幫帶作用。
(四)強化督促考核。將職業菜農引進、企業(合作社)培育和本土職業菜農發展工作,納入現代農業攻堅戰考核內容。其中,蔬菜產業重點縣(市)每年引進職業菜農不少於30戶,其他縣(區)每年引進職業菜農不少於10戶。突出引才落地進度、菜農發展質量、種植管理水平等重點,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印發的通知

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贛州市引進培育職業菜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駐市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贛州市引進培育職業菜農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0年6月15日

政策解讀

為持續推動“企業+合作社+職業菜農”蔬菜生產組織模式,加快引進市外職業菜農,培育新型蔬菜經營主體,促進我市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2020年6月15日,我市出台《贛州市引進培育職業菜農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就《若干措施》政策解讀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起草背景
近年來,我市立足光熱水土氣等自然資源稟賦條件好、毗鄰粵港澳大灣區市場等基礎優勢,在專家論證、示範推進的基礎上,把發展蔬菜產業作為繼贛南臍橙之後又一支柱富民產業來打造。通過這幾年努力,蔬菜產業發展規模得到了快速擴張,探索形成了“企業+合作社+職業菜農”的組織模式。但當前職業菜農等生產經營主體不足,仍然是產業發展的主要瓶頸。亟需通過政策激勵,引進一批成熟的市外職業菜農,發揮傳幫帶作用,培育發展一批本土職業菜農,做大蔬菜生產經營主體隊伍,構建完善的蔬菜產業生產經營體系,促進我市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若干措施》起草的目的
通過運用工業化招商理念,發揮政策激勵作用,重點從山東、江蘇、福建、廣東、海南等市外蔬菜主產區,全市每年引進至少有5年蔬菜專業種植經驗的家庭型職業菜農300戶以上;培育一批吸納職業菜農、帶動本土菜農、示範帶動種植的蔬菜企業,以及連線職業菜農收購蔬菜產品、主銷市外市場的流通型蔬菜經銷企業。通過各類蔬菜主體和市外職業菜農傳幫帶,培育壯大本土職業菜農隊伍。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
政策主要針對三類對象。
(一)市外職業菜農。指從市外引進從事適度規模種植的職業菜農,即種植面積以10畝以上、20畝以內為主。《若干措施》明確了生產發展補助、信貸支持、幫帶服務獎勵等12條具體政策扶持。
1.生產發展補助。在大棚設施、土壤改良兩個方面進行補助。在大棚設施方面,引進的市外職業菜農,根據個人意願,既可租賃設施大棚,也可自建大棚。對租賃設施大棚種植的,連續5年免收租金,租金由受益財政承擔;對自建大棚的,按大棚造價的50%給予補助,其中市級財政按當年蔬菜產業獎補政策,對設施大棚給予市級獎補,不足部分由受益財政承擔。在土壤改良方面,由受益財政按土壤改良投入的50%進行獎補。
2.給予信貸支持。享受“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政策。對有貸款意願的,可為每戶提供不高於10萬元的信貸支持;達到種養大戶認定標準的,可為每戶提供不高於30萬元的信貸支持。具體申報程式及條件,詳見《贛州市“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實施細則》。
3.幫帶服務獎勵。對與所在鄉鎮簽訂幫帶契約,技術幫帶本土菜農種植大棚蔬菜5畝以上的,每幫帶一戶且時間達一年以上,由受益財政獎勵1萬元,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實行該政策,目的是鼓勵市外職業菜農開展技術幫帶,培育本土職業菜農。同時,為保證幫帶質量,幫帶時間需達一年以上,且每年新幫帶戶數控制在10戶以內,簽訂幫帶契約將根據被幫帶農戶種植品種確定和設定具體的產量、產值、商品率等考核指標,經考核驗收合格後兌現獎勵資金。
4.支持投保農業險。支持市外職業菜農投保蔬菜價格(收入)類保險,保險保額覆蓋地租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由受益財政給予保費80%補貼。
5.支持就地落戶。對有願意遷入戶口定居我市發展蔬菜產業的,可直接辦理落戶手續,享受與落戶地同等的居民待遇。對落戶的市外職業菜農,從落戶後次月開始,由受益財政給予家庭落戶成員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補助。生活補助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市外職業菜農一家2人於2020年8月落戶我市,則從2020年9月起,由受益財政每月給予200元生活補助,一直補助到2024年12月。)
6.提供住房保障。主要有五點:一是由所在縣(市、區)統籌盤活農村閒置民房資源,在蔬菜基地周邊村莊租賃民房,連續5年免費提供給引進的職業菜農居住,或給予每戶每月600元的租房補貼,由職業菜農自主解決居住用房。二是對已落戶且取得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並與所在鄉鎮簽定從事5年以上蔬菜種植契約的,可利用所在村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按照當地居民政策審批建房,該當地居民政策必須符合《贛州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要求,同時受益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建房補貼。三是對在基地周邊建設符合標準的生產看護用房,按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四是對符合當地人才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享受人才住房政策。五是對已落戶且在我市從事蔬菜種植3年以上、有願意在中心城區和縣城購房的,享受不限購政策待遇。
7.解決子女隨遷入學。子女入讀學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根據本人意願,結合當地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置到公辦學校就讀,並按規定辦理學籍;子女就讀高中的,視同當地居民以同等政策對待。
8.落實配偶、子女隨遷就業。適齡子女可報考我市鄉(鎮)蔬菜技術人員定向培養計畫,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培養合格並通過專場招聘考試,在鄉鎮事業編制總量內,落實鄉鎮事業編制。子女、配偶屬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按照對等對口的原則(原在設區市級單位工作對等調入我市相應市級單位工作,原在縣級單位工作對等調入落地縣相應單位工作,原在鄉級單位工作對等調入落地鄉相應單位工作),由市委人才辦根據地方和單位實際,綜合考慮職業菜農意願,抄告有關縣(市、區)或市直單位辦理調入手續。
9.解決醫療等社會保障。將引進的職業菜農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享受同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根據本人意願,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0.報銷返鄉探親費用。每戶每年可全額報銷3名以內家庭成員的2次往返汽車票、火車票,交通補貼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11.實行跟蹤服務制度。由落地所在鄉鎮安排一名黨政領導,採取“一對一”、“保姆式”服務方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包括政策的落實兌現。
12.鼓勵市外職業菜農組團來我市發展蔬菜產業。對職業菜農組團達10戶以上的,擬落地的縣(市、區)可以通過“一事一議”確定相關扶持政策。
(二)示範帶動型蔬菜種植企業。指能夠提供全程蔬菜技術指導,具備培訓、指導、服務職業菜農能力的蔬菜種植企業。《若干措施》明確了項目支持、信貸支持、培育獎勵等6條具體政策扶持。
1.項目支持。優先支持申報市級以上企業和示範社,傾斜安排有關項目。
2.住房政策。對企業負責人享受企業註冊所在縣(市、區)人才住房政策,不受學歷等限制,並免租金。
3.信貸支持。示範帶動型蔬菜企業可享受“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政策,最高授信額度300萬元,評定為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企業的,最高授信額度500萬元。具體申報程式及條件,詳見《贛州市“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實施細則》。
4.培育獎勵。示範帶動型蔬菜企業與所在鄉鎮簽訂培育契約,技術幫帶種植大棚蔬菜5畝以上的本土職業菜農,保價回收幫帶戶蔬菜產品,每幫帶一戶且時間達一年以上,由受益財政獎勵0.5萬元。為保證幫帶質量,幫帶時間需達一年以上,簽訂培育契約將根據被幫帶農戶種植品種確定和設定具體的產量、產值、商品率等考核指標,經考核驗收合格後兌現獎勵資金。
5.支持投保農業險。支持示範帶動型企業按“基本險+附加險”模式投保蔬菜價格(收入)類保險,優先爭取納入省財政補助的政策性農險支持範圍,受益財政給予適當保費補貼,企業保費支出不高於50%。
6.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由受益財政支持企業建設急需的通田到地末段灌溉渠道、機耕生產道路等設施。
(三)流通型蔬菜經銷企業。指從事蔬菜流通經銷的企業,在廣州、深圳、武漢、長沙、廈門等市外市場有蔬菜批發檔口,長期銷售或代賣我市蔬菜產品。《若干措施》明確了銷售獎勵、住房政策等2條具體政策扶持。
1.銷售獎勵。長期銷售或代賣本地蔬菜產品,年銷售量達到1萬噸不足2萬噸的,受益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達到2萬噸以上的,受益財政給予150萬元獎勵,獎勵就高不重複。
2.住房政策。對企業負責人享受企業註冊所在縣(市、區)人才住房政策,不受學歷等限制,並免租金。
此外,對市外職業菜農和各類蔬菜企業(合作社)引薦新的市外職業菜農並最終落地的,在新的職業菜農從事設施大棚蔬菜種植滿一年後,給予引薦人或企業(合作社)每引進1戶2萬元的引才獎勵。職業菜農、蔬菜企業(合作社)開展技術創新的,每個推廣種植面積5000畝以上,並取得良好效益的篩選品種,每項制定完整技術規範,並得到市農業農村局正式推廣的技術創新,市級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科技創新獎勵,單個職業菜農、蔬菜企業(合作社)當年科技創新獎勵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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