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對台工作和涉台事務的工作計畫,並組織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
- 級別:市級
- 地區:贛州市
- 領導:主 任:李坊濤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能:
(一)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各縣(市、區)及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含駐我市中央、省屬單位)對台工作;指導我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民眾團體的涉台工作;督促檢查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含駐我市中央、省屬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
(二)調查研究台灣局勢、兩岸關係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情況報告及對策建議,組織管理全市重大涉台活動,協調處理全市涉台突發事件;承辦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省委台辦交辦的各項事務。
(三)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台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台灣同胞來我市投資的相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涉台經貿活動,參與重大台資項目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資企業的認定、管理和諮詢服務工作,組織涉台勞務合作和涉台旅遊;審核涉台廣告事宜;組織、指導台資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台胞捐贈事宜的呈報和監管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我市與台灣在經濟、文化、教育、學術、科技、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影視、宗教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贛州與台灣兩地人士組團考察,開展研討等工作;負責審核、呈報、接待並管理台灣各類團體或個人來我市交流訪問事宜;審核上報並組織協調我市各類團體和各界人士赴台交流事宜。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台胞接待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我市與台灣人員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種問題;會同公安部門審核管理各類人員赴台事務;負責全市各類赴台人員的行前教育和歸後回訪工作。
(六)負責對原籍在我市的台灣中、上層人士、知名人士以及在贛州投資的重要台商的調查、聯絡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台灣上層人士的聯絡、接待工作。
(七)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對台新聞宣傳工作。在黨委宣傳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全市對台宣傳內容、任務,指導、協調全市台辦系統和新聞單位開展對台宣傳;負責對台新聞發言工作;參與接待、管理台灣記者來我市採訪事宜;組織開展我市涉台教育;負責全市台辦系統幹部和各類涉台人員的涉台培訓教育工作。
(八)負責對全市台聯會的領導,做好我市台灣省籍同胞的團結、教育工作,開展各種聯誼活動;指導、扶持台胞、台屬企業健康發展;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台胞、台屬的實際困難和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同有關部門依法研究、草擬我市有關涉台法規;歸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務,依法保護台商在我市投資的合法權益。
(十)協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全市港澳和海外的涉台事務。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國台辦和省台辦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調查研究台灣局勢、兩岸關係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情況報告及對策建議,組織管理全市重大涉台活動,協調處理全市涉台突發事件;承辦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省委台辦交辦的各項事務。
(三)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台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台灣同胞來我市投資的相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涉台經貿活動,參與重大台資項目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資企業的認定、管理和諮詢服務工作,組織涉台勞務合作和涉台旅遊;審核涉台廣告事宜;組織、指導台資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台胞捐贈事宜的呈報和監管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我市與台灣在經濟、文化、教育、學術、科技、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影視、宗教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贛州與台灣兩地人士組團考察,開展研討等工作;負責審核、呈報、接待並管理台灣各類團體或個人來我市交流訪問事宜;審核上報並組織協調我市各類團體和各界人士赴台交流事宜。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台胞接待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我市與台灣人員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種問題;會同公安部門審核管理各類人員赴台事務;負責全市各類赴台人員的行前教育和歸後回訪工作。
(六)負責對原籍在我市的台灣中、上層人士、知名人士以及在贛州投資的重要台商的調查、聯絡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台灣上層人士的聯絡、接待工作。
(七)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對台新聞宣傳工作。在黨委宣傳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全市對台宣傳內容、任務,指導、協調全市台辦系統和新聞單位開展對台宣傳;負責對台新聞發言工作;參與接待、管理台灣記者來我市採訪事宜;組織開展我市涉台教育;負責全市台辦系統幹部和各類涉台人員的涉台培訓教育工作。
(八)負責對全市台聯會的領導,做好我市台灣省籍同胞的團結、教育工作,開展各種聯誼活動;指導、扶持台胞、台屬企業健康發展;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台胞、台屬的實際困難和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同有關部門依法研究、草擬我市有關涉台法規;歸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務,依法保護台商在我市投資的合法權益。
(十)協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全市港澳和海外的涉台事務。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國台辦和省台辦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班子:
主 任:李坊濤
副 主 任:劉東勝
副調研員:葉 林
副 主 任:劉東勝
副調研員:葉 林
內設機構:
一、根據上述職責,市委台辦內設4個職能科。
(一)秘書科
負責機關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及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對台工作的綜合性調查研究。
(二)經濟科(投訴協調科)
組織、指導、管理、協調我市對台經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對台經濟工作具體的政策和規定;組織協調我市重大涉台經濟活動,參與審批重大台資項目;組織涉台勞務合作和旅遊;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對台資企業的管理和諮詢服務;協調處理有關涉台經濟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資企業認定工作;審核台資企業我方管理人員赴台考察、培訓事宜;會同公安部門辦理台商出入境手續、指導台資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台胞捐贈事宜的審批、呈報工作。
(三)聯絡交流科
負責原籍在我市及與我市有關係的台灣當局中上層人士的聯絡工作,發現、培養、審批和呈報經營管理重點工作對象;指導縣(市、區)、市直單位、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民眾團體開展對台聯絡工作和有關涉台工作;負責審批並管理、協調贛州與台灣之間的交流交往事宜;指導全市台聯會工作;做好全市台胞、台屬的團結教育工作;做好台胞、台屬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會同公安部門做好赴台人員審批、管理工作;歸口負責全市各類赴台人員行前教育和歸後回訪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處理各項涉台事務。
(四)宣傳科
負責歸口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對台新聞宣傳工作;協調、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對台文字、圖片、廣播、音像、網路等宣傳,向對台宣傳新聞單位提供各種稿件;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對幹部、民眾進行對台方針政策和台灣形勢的宣傳教育;組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台胞的面對面宣傳,審批、組織、管理台灣記者來贛州採訪以及贛台兩地其他形式的新聞交流工作等事宜;負責對台新聞宣傳、發言的文稿;編輯《贛州對台工作簡報》等。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台辦行政編制13名,後勤服務編制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職數6名,其中正科級4名。
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
三、其他事項
市台胞台屬聯誼會為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科級職數1名,人員編制在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總數內。
(一)秘書科
負責機關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及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對台工作的綜合性調查研究。
(二)經濟科(投訴協調科)
組織、指導、管理、協調我市對台經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對台經濟工作具體的政策和規定;組織協調我市重大涉台經濟活動,參與審批重大台資項目;組織涉台勞務合作和旅遊;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對台資企業的管理和諮詢服務;協調處理有關涉台經濟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資企業認定工作;審核台資企業我方管理人員赴台考察、培訓事宜;會同公安部門辦理台商出入境手續、指導台資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台胞捐贈事宜的審批、呈報工作。
(三)聯絡交流科
負責原籍在我市及與我市有關係的台灣當局中上層人士的聯絡工作,發現、培養、審批和呈報經營管理重點工作對象;指導縣(市、區)、市直單位、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民眾團體開展對台聯絡工作和有關涉台工作;負責審批並管理、協調贛州與台灣之間的交流交往事宜;指導全市台聯會工作;做好全市台胞、台屬的團結教育工作;做好台胞、台屬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會同公安部門做好赴台人員審批、管理工作;歸口負責全市各類赴台人員行前教育和歸後回訪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處理各項涉台事務。
(四)宣傳科
負責歸口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對台新聞宣傳工作;協調、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對台文字、圖片、廣播、音像、網路等宣傳,向對台宣傳新聞單位提供各種稿件;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對幹部、民眾進行對台方針政策和台灣形勢的宣傳教育;組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台胞的面對面宣傳,審批、組織、管理台灣記者來贛州採訪以及贛台兩地其他形式的新聞交流工作等事宜;負責對台新聞宣傳、發言的文稿;編輯《贛州對台工作簡報》等。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台辦行政編制13名,後勤服務編制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職數6名,其中正科級4名。
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
三、其他事項
市台胞台屬聯誼會為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科級職數1名,人員編制在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總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