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

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

協會以服務廣大同學為宗旨,以傳播理財理念,讓同學們更好的認識和使用金錢為根本目的。現在的大學生總是面對各種各樣的誘惑而難以駕馭自己的金錢,理財協會希望通過一些實踐的活動讓大家能夠管理好自己的金錢,能夠正確地認識自己。同時,通過一些規劃,讓大家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能夠做好自己的人生計畫。能夠很好打理自己的財物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並且,在這個過程中,將能夠激發大家的求知慾望,並能夠更好地學會團隊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
  • 屬性:協會
  • 所在學校:贛南師範學院
  • 隸屬於:贛南師範學院黨委
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簡介,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 會員制度,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工作制度,第五章 檔案管理制度,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第八章 附 則,

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簡介

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是在贛南師範學院團委的指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以全校理財愛好者為主體的大學生社會實踐類學生社團組織。本協會通過進行一些理財規劃、生活理財、投資理財、實例學理財、理財資訊等活動讓學生學會如何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自己的財物,掌握如何分配使用手裡有限的財產使其發揮最大效用。了解有關證劵、股票、基金等理財方面的行情運作及動態變化,服務於廣大同學 ,為會員在課堂之外更加深入地接觸和了解理財知識及實踐提供發展平台,並努力朝著課外講堂的方向發展。同時本協會以“深入理財知識,提倡創新精神,激活大腦思維,營造學術氛圍、打造理財精英”為宗旨,注重學生的理財實踐能力的開拓,激發廣大社員的理財興趣,培養社員的一種科學合理的理財的行為習慣,並能夠觸發他們的一種創新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提高社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
本協會以財務管理專業和會計專業為依託,著重培養學生理財實踐能力,科學合理規劃使用錢財,面向社會的學生組織。以“誠信協作,綜合借鑑,務實創新,完善自我 ”為宗旨,著重於我校人文文化的探索與宣傳,傾力於打造大學生在理財上的務實精神,力求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同時為提高廣大學生對理財的興趣,培養學生科學合理的理財習慣,塑造學生一種遠見理財投資能力,創造一個實踐的平台,協會在即將開展的一系列實踐活動中努力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學生創新與企業套用的結合,學生技能水平與企業要求相結合,從而檢驗我們在教學方面的成績與不足,為促進行業人才培養結構合理化,推動教育體制改革適應新經濟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讓學生們可以參與實戰的鍛鍊,通過展示自己的才智為自己做推銷。也可以通過實戰創作深切體驗社會的實際需要,促使他們在用錢方面能夠更科學而有節制,並能夠將學到的理財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的許多經驗,用來武裝自己,使之符合現代化的人才要求。

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
第二條社團性質:大學生物流協會是隸屬於贛南師範學院黨委的專業學習型、非盈利性社團。
第三條 社團宗旨:營造學術氛圍,打造理財精英。
第四條大學生理財協會是以“提高學習興趣,促進思想交流,加深對經濟的了解,追求理財精英”為目的,發揚“學習、實踐”的精神。協會方針和原則是“立足專業,立足學校,面向企業,走向社會,致力於理財方面的理論探討及理財社會實踐”。
第五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在贛南師範學院黨委的領導下,由學校團委具體指導,學生社團聯合會具體管理和監督,開展與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性質和宗旨相符的活動和項目。

第二章 會員制度

第六條 入會條件具有贛南師範學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七條 入會標準有理財意願和興趣,希望加強對理財相關知識的了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承認並遵守理財協會章程。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⑴ 申請入會的個人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
⑵ 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招生名額進行審查,確定會員,並上報理事會。
⑶ 由人力資源部建立會員檔案,並頒發會員證,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九條 每學年新生入學後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理財協會招生。統一招生後,個別仍需加入大學生理財協會的同學可到協會人力資源部單獨報名,然後由協會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辦理入會手續。
第十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⑴ 通過符合本協會章程的民主程式,協商討論本協會的重大事項。
⑵ 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
⑶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⑷ 優先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種活動。
⑸ 享受本協會一切資源和信息。
⑹ 入協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⑴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維護我校榮譽,維護我協會形象
⑵ 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完成本協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⑶ 維護本協會榮譽,促進本協會發展。
⑷ 認真學習理財知識,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⑸ 向本協會提供與理財相關的資源和信息,實現內部共享。
第十二條 會員的退出和除名:
⑴ 學生畢業,自動退出大學生理財協會。
⑵ 根據自願原則,經本人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由理事會同意,並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即可退出理財協會。
⑶ 會員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經會員大會表決後取消會員資格,及時公開通報,並學生上報社團聯合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理事會為大學生理財協會的執行機構。
第十四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會員大會的職權:
⑴ 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⑵ 選舉和增補理事會成員。
⑶ 決定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方針、發展規劃等。
⑷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⑸ 討論大學生理財協會的重大活動事項。
⑹ 決定大學生理財協會的終止事項。
第十五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學期召開一次,並將大會決議及時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備案。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對大學生理財協會變更、註銷和修改章程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六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設理事會為執行機構,負責本協會的日常工作。大學生理財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及各部門成員為理事會委員,組成理事會。
第十七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理事會的職權:
⑴ 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⑵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⑶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狀況和財務狀況。
⑷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⑸ 負責各機構成員的聘任工作。
⑹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⑺ 理事會具體負責各機構的工作開展。
⑻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⑼ 擬訂理財協會章程修改草案,處理重要事宜,必要時有權對理事會成員進行調整,並提請下一次會員大會確認。
第十八條 理事會一般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或由招聘、自薦、推薦報學院團委審批產生。理事會成員名單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並公榜。理事會成員須由品學兼優,具有一定社會活動能力、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學生擔任。理事會按照“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原則,實行中期流動制,對不稱職的理事會成員予以撤換。理事長允許辭職,辭職時應寫出書面申請,按程式辦理完交接手續,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團委批准後方可離職。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屆任期一年,必要時可以各理事連任,理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增補理事,應經會員大會選舉;特殊情況由理事會補選,但須經下一次會員大會確認。
第二十一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下設理事團、辦公室、秘書處、策宣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外聯部、文體部。理事長、副理事長與各部門的職能如下:
⑴ 理事長:主持大學生理財協會日常工作和會員大會及理事會,組織和實施學期活動;負責活動基金的籌集;制定大學生理財協會的發展戰略;統一領導各部門工作;對外代表大學生理財協會,保持與上級黨、團組織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緊密聯繫、溝通。
⑵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的工作,管理與理財協會相關的其他工作;理事長不在時暫代其行使各種職能;統籌理財協會的日常工作的開展並支持工作例會;協調各部門的關係,及時檢查並通報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⑶ 辦公室:與社團聯合會辦公室聯繫,及時轉達相關信息,對各項重大工作進行總結。
⑷ 策宣部:負責宣傳大學生理財協會的宗旨和目標,使廣大同學了解大學生理財協會,擴大大學生理財協會的影響,負責每次活動的宣傳工作。整理及發布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有關信息;蒐集報刊、雜誌、電台、電視及網際網路上有關理財行業的發展動態、專業知識和前沿分析的信息,進行整理和印刷,供會員研究和學習;建立理財協會部落格,負責部落格的維護和管理,及時更新部落格內容;方便會員進入部落格查找資料;將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最新成果發布在部落格上;開展各種類型的理財知識競賽、學術交流會、知識講座,同時進行理財實踐活動和課題研究。
⑸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人員開展各項活動;對人力資源部的成員進行具體的監督、管理(包括人員的進出管理、人員的評估、人員的檔案管理、會員證的發放等);負責協會章程的修改和起草工作;激發會員的潛能,對內部人員進行評優評先,並協調好內部關係;負責會員團隊精神的培養。
⑹ 財務部:負責管理大學生理財協會的基金和固定資產,設立帳本;負責活動經費的預算與開支及財務報銷工作;收繳會費,妥善保管並及時上交社聯財務部;保管財務資料,定期公布財務狀況(財務預算及結算報告等),並於每年年底前向理事會移交財務報表,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⑺ 外聯部: 加強與各社團以及外界之間的聯繫,加強與外界的交流。 ⑻ 文體部: 及時收集社會上的信息,並將其及時反饋。
⑼ 秘書處:做好各次工作會議記錄及存檔管理;做好會議考勤記錄。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條 為維護大學生理財協會各項工作正常、有序、有效的開展,保持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活力與凝聚力,使大學生理財協會在我校師生和社會各界中樹立良好形象,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⑴ 大學生理財協會每學期初必須制定本學期工作計畫,交學生社團聯合會通過後實施。各部門要依據大學生理財協會的學期工作計畫制定自己的工作計畫。在開展某項具體的活動時,必須先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
⑵ 大學生理財協會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日常工作中必須定期召開各部門會議,並做好人員簽到和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須報秘書處存檔。對於多次無故缺席,不履行會員義務的人員,經提醒後仍不見改善的,視為自動退出大學生理財協會,會員檔案作廢並繳回會員證和及時通報,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五章 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檔案類型:各級檔案檔案、會議記錄、協會的幹部和成員檔案、工作計畫、工作報告、獎罰記錄、重要書刊和報紙等。
第二十四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各部門每學期遞交一份詳細的工作計畫,每次大型活動後遞交一份工作總結,作為工作檔案。
第二十五條 秘書處負責大學生理財協會的檔案、會議記錄及其他形式的材料進行管理、分類、歸檔,並對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總結,及時匯報。組織部負責幹部和成員檔案的記錄工作,綜合意見由理事會或各部長填寫。會員任職期滿後此檔案可作為個人檔案材料。幹部和成員檔案的內容包括姓名、所在部門、職位、系及級別、聯繫方式等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六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的章程修改,由校團委、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本協會執行機構或半數以上的會員聯名提出,並交本協會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7日內,報學生社團聯合會、校團委核准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 對大學生理財協會名稱的修改,由校團委、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本社團執行機構或半數以上本社團成員聯提出,並交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九條 大學生理財協會名稱的修改在會員大會上通過7日內到學生社團聯合會領取社團名稱更換表,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批覆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

第三十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協會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解散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展開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贛南師範學院學生社團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報贛南師範學院團委同意,並經學生社團聯合會登記批准後生效。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大學生理財協會全體會員。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贛南師範學院大學生理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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