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支付證是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向應聘來華的外籍專家、工作人員和留學生髮放的可在指定商店或場所以人民幣購買基本生活用品和支付食宿交通等勞務費用的憑證。凡指定的對外賓供應的商店、友誼商店或服務場所都要設立人民幣專櫃,持有 “購物支付證” 的外籍專家和留學生可在上述地方用人民幣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費用。
購物支付證分為個人證、夫妻證和公用證三種。個人證是貼有持證人本人照片的; 夫妻證須貼夫妻雙方的照片; 公用證不貼照片,也不註明持證人姓名。購物支付證使用期限最長為一年。持證人在使用時應主動交驗證件,經其他人或持證人支付費用時,須憑持證人的購物證、護照和接待單位的證明。購物支付證一般不單獨發放給外籍專家的配偶,對個別因特殊情況確需單獨發證者,發證機關可酌情發給臨時購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