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衛東,吉安監獄監獄長、黨委書記,吉安市政協委員賴衛東違反議事規則,2013年在未經召開會議集體研究和請示上級的情況下,與死亡犯人家屬簽訂大額賠償犯人死亡處理協定書。 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並且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違反組織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