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明鑫,男,1953年9月生,民兵連長。因其見義勇為勇斗殺人犯事跡,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被萬縣地區授予“見義勇為標兵”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明鑫
- 出生日期:1953年9月
- 性別:男
- 職務:民兵連長
主要事跡:1993年3月的一天,時任村民兵連長的賴明鑫接到民眾舉報,九組村民白海生因鄰里糾紛,用鋤頭將人挖死後準備逃跑。賴明鑫聞訊,立即趕到現場,卻發現罪犯已經逃跑。顯然,組織民兵追捕已經來不及,賴明鑫當機立斷,隻身一人向犯罪嫌疑人追去,在追了大約五里地後,終於將歹徒追上,並迅速與之展開了一場殊死搏鬥。憑著他的機智和勇敢,最終將人犯制伏,並扭送到公安機關,使罪犯得到了嚴懲,正義得到了伸張。賴明鑫同志勇斗殺人犯的事跡傳開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當年,他被萬縣地區授予“見義勇為標兵”稱號。
2012年8月29日傍晚,年近六旬的村支書賴明鑫抱著小孫子去找地里幹活兒的老伴兒,正走到屋門前公路上,突然聽到旁邊不遠處的沙地灣堰塘有異常動靜,並隱約聽到“救命”的聲音,他的第一反應是:出事了!他趕緊跑過去,只見有兩個人落入了堰塘里,水已將兩人身體淹沒,兩人的頭和手不時冒出水面,時沉時現,而且兩個人離岸邊越來越遠,生命危在旦夕。在這千鈞一髮之際,賴明鑫來不及多想,將孫子隨手放在路邊,飛快地向堰塘跑去,邊跑邊脫掉上衣,扔掉手機,跳入水中,向落水的兩人奮力游去。儘管他年齡偏大,下水救人本身就存在極大風險,但他面對險情,急而不亂,他首先快速游到救離岸較近的那一人身邊,連拉帶拽,將她送到岸邊安全水域後,又馬上返回,向另一個離岸較遠的落水者靠攏,並不停地喊:“不要慌,堅持住,我馬上來救你!”由於體力消耗太大,他游起來相當吃力,好不容易才抓到落水者,用左手將她托起,防止她再嗆水,卻不能一口氣將她送回岸邊,甚至好幾次還被帶入水中,嗆了很多水。儘管這樣,他還是不放棄,憑著頑強的毅力,終於將第二個落水者平安托到了岸邊。當其他村民聞訊趕來時,落水者已安全獲救,賴支書卻癱軟在了岸上。
經了解,落水的是旁邊村民劉曉梅兩婆媳,她倆到田間收割稻穀回家經過堰塘時,媳婦黃玉林到塘邊洗腳時不小心滑落水中,婆婆劉曉梅立即施救卻也落入水中。堰塘屬鍋底形狀,塘邊石板長滿青苔特別滑,站不穩腳,導致兩婆媳先後落水無法自救,如不是賴支書及時趕來相救,恐怕婆媳倆是凶多吉少。
訊息傳開,大家都被賴明鑫奮不顧身勇於救人的行為感動,誇讚他是個好黨員、好乾部。後來當人們問及此事時,劉曉梅仍然心有餘悸道:“想起當時的情景就害怕,腿發軟,要不是賴支書捨命相救,我們婆媳倆可能早已不在世上了,多虧了賴支書,但他自己卻因此傷了身體……” 賴支書休息好幾天都沒復原,但他卻說:“我沒想那么多,一心想的是救人……後來在水中有些吃力,還以為自己不行了。不過我想就算我自己嗚呼了也值得,畢竟她們還年輕,一條老命換回兩條生命也划算了……沒多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