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日清,男,漢族,1972年1月出生,福建漳平人,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專學歷。曾任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
2021年5月,經漳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漳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賴日清開除黨籍處分;由漳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日清
- 民族:漢族
- 籍貫:福建漳平
- 出生日期:1972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1年8月至2005年7月,歷任漳平市公安局靈地派出所見習幹部、辦事員、科員,永福派出所科員,永福刑警中隊科員,永福派出所副指導員、指導員,桂林派出所指導員;
2005年7月至2017年6月,任漳平市公安局永福派出所所長;
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任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主任科員;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主任科員、二級警長;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3月,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賴日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漳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5月,經中共漳平市委批准,漳平市紀委監委對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原大隊長、一級警長賴日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賴日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對單位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賴日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漳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漳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賴日清開除黨籍處分;由漳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