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利夫婦模式

賴利夫婦模式

1959年,美國研究社會學的J.W.賴利和M.W.賴利夫婦提出一個傳播結構模式(見圖)。

這個結構模式說明,多重結構或等級層次結構是傳播系統的本質特點。1.在這個模式中,傳播者和客群都可以被看做是個體系統,這些個體系統各有自己的內在傳播活動,即人內傳播;2.個體系統與其他個體系統相互聯結,形成人際傳播;3.個體系統又分屬於不同的群體系統,形成群體傳播;4.群體系統的運行又是在更大的社會結構和總體社會系統中進行的,它與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環境保持著相互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利夫婦模式
  • 地點:美國
  • 時間:1959年
  • 提出者:J.W.賴利和M.W.賴利夫婦
賴利夫婦傳播結構模式賴利夫婦傳播結構模式
社會傳播系統的各種類型,包括微觀的、中觀的和巨觀的系統,每個系統既具有相對獨立性,又與其他系統處於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之中。每一種傳播活動,每一個傳播過程,除了受到其內部機制的制約外,還受到外部環境和條件的廣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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