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貴金屬指數是中國工商銀行以工行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和賬戶鈀金產品作為指數成分,按照一定方法編制的,綜合反映工行賬戶貴金屬各品種價格漲跌的相對數,分為人民幣賬戶貴金屬指數和美元賬戶貴金屬指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賬戶貴金屬指數
- 定義:中國工商銀行以工行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和賬戶鈀金產品作為指數成分,按照一定方法編制的,綜合反映工行賬戶貴金屬各品種價格漲跌的相對數
發展歷史
一、業務簡述
個人客戶可用人民幣或美元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
二、適用對象
本產品適用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且滿足產品適合度評估的個人客戶。
三、指數編制與再平衡規則
賬戶貴金屬指數以2016年10月1日為基期,選取當日工行各品種賬戶貴金屬凌晨4:00的中間價作為基期價格,基期指數值設定為100。
賬戶貴金屬指數數值(以下簡稱“指數值”),是將基期指數值按照賬戶黃金60%、賬戶白銀30%、賬戶鉑金5%、賬戶鈀金5%的金額權重,分別除以各品種賬戶貴金屬的基期價格計算其對應重量,再按此重量乘以工商銀行實時報出的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和賬戶鈀金四個品種交易價格的中間價(買入、賣出價的算術平均數)計算得出。
如果賬戶貴金屬指數在基期計算的各品種對應重量在再平衡前保持不變,由於各品種的價格波動幅度不同,其金額占比會偏離基期設定權重。
賬戶貴金屬指數再平衡是中國工商銀行定期使賬戶貴金屬指數涉及的各品種賬戶貴金屬金額權重回歸賬戶黃金60%、賬戶白銀30%、賬戶鉑金5%、賬戶鈀金5%的一種處理方法,再平衡前後客戶持有指數份額和指數價值不變。中國工商銀行於每年1月份的第二個星期日進行再平衡操作。再平衡時,按照基期設定的權重、再平衡時點的各品種價格及指數值重新計算各品種重量。再平衡後,指數按照重新計算的各品種重量繼續運行,直至下一個再平衡時點。指數值上升,反映工行賬戶貴金屬整體價格呈上漲趨勢,反之則呈下跌趨勢。人民幣賬戶貴金屬指數和美元賬戶貴金屬指數編制方法相同、各自獨立運行。
指數編制細則可在中國工商銀行官方網站查閱。
四、交易幣種及交易單位
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幣種包括人民幣和美元,美元又分為美元現鈔和美元現匯。
賬戶貴金屬指數以份為單位。人民幣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報價單位為“人民幣元/份”,資金結算單位為人民幣元,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四捨五入法)。美元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報價單位為“美元/份”,資金結算單位為美元,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四捨五入法)。指數1份等同於指數值大小的人民幣元或美元。在基期,人民幣賬戶貴金屬指數1份等同於100人民幣元,美元賬戶貴金屬指數1份等同於100美元。
五、交易類型
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按照交易類型不同,分為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兩種交易類型相互獨立,分別操作。
先買入後賣出交易指客戶先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再賣出已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客戶賣出賬戶貴金屬指數的每筆交易數量不能大於其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子賬戶記載賬戶貴金屬指數的餘額數量。客戶以先買入後賣出交易方式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稱為買入開倉,賣出賬戶貴金屬指數稱為賣出平倉。
先賣出後買入交易指客戶首筆交易為賣出交易,然後在賣出的數量內部分或全部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客戶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的每筆交易數量不能大於其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子賬戶記載的餘額數量。客戶以先賣出後買入交易方式賣出賬戶貴金屬指數稱為賣出開倉,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稱為買入平倉。辦理先賣出後買入交易需繳納保證金,中國工商銀行將自動為辦理該類型交易的客戶開立保證金賬戶。
六、交易方式
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按照交易方式不同,分為實時交易和掛單交易。
(一)實時交易指客戶按照中國工商銀行的交易報價實時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
(二)掛單交易指客戶提交掛單指令,當中國工商銀行交易報價滿足掛單條件時,按掛單價格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掛單交易包括獲利掛單、止損掛單、雙向掛單。
獲利掛單指掛單價格優於實時交易報價的掛單,即客戶掛單買入價低於當前銀行賣出價或客戶掛單賣出價高於當前銀行買入價,當交易報價達到客戶掛單價格時按掛單價格成交。
止損掛單指掛單價格劣於實時交易報價的掛單,即客戶掛單賣出價低於當前銀行買入價或客戶掛單買入價高於當前銀行賣出價,當交易報價達到客戶掛單價格時按掛單價格成交。
雙向掛單指同時訂立的一個獲利掛單和一個止損掛單組合。雙向掛單中的任意一項掛單成交,另一項掛單即自動失效。
掛單有效期包括24小時、48小時、72小時、96小時、120小時、當周有效和30天,其中當周有效的失效時間為當周六早4點,30天的有效期為720小時。獲利、止損、雙向掛單的有效期從掛單訂立之時開始連續計算,均不區分中國工商銀行交易時間與非交易時間,超出掛單有效期而未成交的掛單將自動失效。掛單生效後,客戶完成掛單交易所需的資金即被凍結。在掛單指令成交、撤銷或自動失效前,相應賬戶凍結的資金或賬戶貴金屬指數不能用於辦理其他事項。
七、交易起點數量和最小遞增單位
人民幣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的實時、掛單交易起點數量為1份,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0.1份。
美元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的實時、掛單交易起點數量為2份,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為0.1份。
中國工商銀行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交易起點數量與交易最小遞增單位。客戶將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子賬戶的賬戶貴金屬指數一次性全部賣出平倉,或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子賬戶中的賬戶貴金屬指數一次性全部買入平倉時,不受交易起點數量和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的限制。
八、產品價格
中國工商銀行根據賬戶貴金屬指數各品種價格變動實時計算新的指數值,以此為基礎綜合考慮國際市場價格走勢、國內人民幣匯率走勢、市場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向客戶進行報價,並可根據市場情況對報價進行調整。
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報價包括客戶買入價(即銀行賣出價)、客戶賣出價(即銀行買入價)。客戶買入價指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即中國工商銀行向客戶賣出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報價。客戶賣出價指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賣出賬戶貴金屬指數(即中國工商銀行向客戶買入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報價。
九、服務渠道和時間
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時間如下:
(一)營業網點
周一至周五:已開辦此業務的營業網點實際公布的交易時間。
(二)電子銀行渠道
周一:07: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0~24:00;
周六:00:00~04:00。
遇主要國際市場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按國家規定調整後的實際休息日,或受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工商銀行可暫停全部或部分賬戶貴金屬交易,並在可行的前提下,儘可能提前或及時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戶。暫停期間,實時交易、掛單交易無法辦理,已生效的掛單指令不能執行,但掛單指令的有效期計算不受影響。
十、賬戶管理
客戶開辦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須指定本人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的個人多幣種借記卡或結算賬戶活期存摺作為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的資金賬戶。客戶辦理完成開辦手續後,中國工商銀行自動為客戶開立賬戶貴金屬指數的交易賬戶。客戶辦理賬戶貴金屬指數先賣出後買入交易需繳納保證金,中國工商銀行在客戶首次劃轉保證金時,自動為客戶開立保證金賬戶。
(一)資金賬戶
資金賬戶用於核算客戶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資金的收付。資金賬戶中美元現鈔和現匯不能通過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相互轉換,以美元現鈔買入的賬戶貴金屬指數在賣出後的資金仍為美元現鈔,以美元現匯買入的賬戶貴金屬指數在賣出後的資金仍為美元現匯。中國工商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適用於資金賬戶。
(二)交易賬戶
交易賬戶用於核算客戶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數量的收付。交易賬戶中美元現鈔、美元現匯和人民幣買賣的賬戶貴金屬指數分設為相互獨立的交易子賬戶,所記載的賬戶貴金屬指數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分設為相互獨立的交易子賬戶,所記載的賬戶貴金屬指數數量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
(三)保證金賬戶
保證金賬戶用於核算客戶先賣出後買入交易保證金的收付和損益。保證金賬戶分為人民幣保證金子賬戶、美元現鈔保證金子賬戶和美元現匯保證金子賬戶,三個保證金子賬戶相互獨立,其保證金不能累加或相互抵銷;保證金賬戶中的保證金不能直接提取現金、開具存款證明或為其他債務提供擔保。
在中國工商銀行同一地區(指中國工商銀行的直轄市分行,省分行營業部,設區的市、自治州、盟分行,及部分不設區的市分行等),客戶只能指定一個資金賬戶,且只能分別開立一個交易賬戶和一個保證金賬戶,但可調整資金賬戶對應的本地區個人多幣種借記卡或結算賬戶活期存摺。
客戶在同一地區的交易賬戶和保證金賬戶註銷後,方可重新開立一個交易賬戶和保證金賬戶。
十一、計息及費用
客戶資金賬戶中的資金按照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及中國工商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及計息方式計付利息;客戶交易賬戶中的賬戶貴金屬指數餘額不計付利息,且不能為其他債務提供擔保;客戶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不計付利息,不能直接提取現金、開具存款證明或為其他債務提供擔保。
客戶按照交易報價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中國工商銀行不收取手續費。
十二、風險提示
客戶辦理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之前應充分認識並理解可能遇到的各類風險。以下僅為中國工商銀行基於市場情況和賬戶貴金屬指數特點列舉的主要風險種類和對風險因素的分析,無法保證涵蓋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的全部風險,也不代表中國工商銀行對市場情況的預測。
(一)政策風險:賬戶貴金屬指數是根據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設計的產品,如遇國家巨觀政策、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到客戶正常買賣賬戶貴金屬指數,並可能造成業務關停,進而導致客戶受到損失。
(二)市場風險:受全球相關貴金屬市場影響,如賬戶貴金屬指數交易價格發生不利波動,可能導致客戶受到損失。對於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如市場波動較大可能會導致客戶保證金不足,進而引發客戶先賣出後買入交易持有的餘額數量被強制平倉。
(三)流動性風險:持有賬戶貴金屬指數的客戶,如在非交易時間產生資金需求等情況,可能面臨賬戶貴金屬指數不能及時變現的風險;如因市場流動性原因中國工商銀行交易報價價差擴大,客戶變現可能面臨不利情況。
(四)操作風險:客戶因泄露身份識別信息、誤使用身份認證方式或操作失誤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損失。
(五)不可抗力及突發事件風險:受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對客戶正常買賣賬戶貴金屬造成影響,進而可能使客戶受到損失。
十三、附則
本產品介紹中所述日期及時間,如無特別說明,均指台北時間。
本產品介紹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和修改。對本產品介紹所做的任何修改,中國工商銀行將提前通過官方網站通告。在通告期內,客戶對產品介紹的修改有異議的,可在新產品介紹生效前通過電話銀行諮詢、提出意見或辦理賬戶貴金屬交易的註銷手續。通告期滿,客戶未註銷或在通告期滿後繼續進行相關操作的,視為接受修改後的產品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