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典是金代官方所設的當鋪。出自《金史·百官志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典
- 類別:漢語辭彙
- 解釋:金代官方所設的當鋪
- 出處:《金史·百官志三》
解釋
抵押,典當。
出處
《金史·百官志三》:“ 大定 十三年,上謂宰臣曰:‘聞民間質典,利息重者至五七分,或以利為本,小民苦之。若官為設庫務,十中取一為息,以助官吏廩給之費,似可便民。卿等其議以聞。’有司奏於 中都 、 南京 、 東平 、 真定 等處並置質典庫,以流泉為名,各設使、副一員。凡典質物,使、副親評價直,許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計之。經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贖,即聽下架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