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融資是目標公司股東向收購方提供的融資。收購方在實施收購時暫不向目標公司股東支付全部收購價款,而是承諾在未來一定時期內分期分批支付。這種支付方式一般只在目標公司獲利不佳,賣方急於脫手時被採用,是有利於收購方的支付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目標公司必須是股東數量少、股權相對集中的公司,否則,股東分散就難以用商業票據來分期付款。賣方融資的形式,可以採用賣方票據。如果收購後,目標公司仍保留原經營者,則可採用收購方按目標公司業績的一定比例分期付款的形式; 業績達不到預定標準時,收購方有權不付款,促使目標公司在收購後保持正常運營,收購方可避免因收購後目標公司業績迅速下降而產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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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賣方融資
此種付款方式,在美國,常因此公司或事業部獲利不佳,賣方急欲脫手的情況下,所產生有利於收購者的支付方式。
賣方融資概述
在美國,此方式對賣方亦有稅負上的好處。賣方享有稅負延後的好處,因付款分期支付自然稅負也分段支付,而且還可要求高利率的利息。不過在實際運用時,只限於為少數股東所擁有的公司,若賣方股東成份分散,可能無法以商業票據方式來分期支付。
在美國收購一些以“人”為資產的公司,由於人才是會“走路”的,故風險極大。因此在價款的支付上,應要求特別保障。若原所有者與經營者是同一人,收購後仍保留為經營者,則可要求在交易完成時,還有部分價格未確定,須視未來被收購公司的業績目標的達成而定,譬如買方同意付賣方某預先制定金額,如果被收購公司在收購後2年內,每年盈餘成長達10%,再依約支何其他金額。
再如賣方可要求買方採取分期付款,且支付價格各按照其業績的某比率分付,此種措施有助於拉近兩方在收購價格認定上的差距,可使賣方在剛收購時,努力保持公司的正常運作,以證明公司的價值,而收購者也可保護自己,以免業績在收購後急速滑落。又如,商定價格的一半付現金,另一半須視未來某時點的業績,若末達成,則不予付清餘款,且債務亦不予負責;或另一半由賣方融資,甚至數年後賣方可要求部分債權換回股權的“股權買回”的選擇權的融資。
此種未來支付且未定金額的付款方法,也可第一次在交割時的價款乃有形的資產,無形的資產則依未來獲利狀況來決定價值,也許延遲3至5年再付無形資產的真正價值。在美國的銀行業的收購案中,此即非常普遍。譬如幾年前美國銀行(Bank America Corp)收購西雅圖的SeafirstCorp。一案中,由於賣方正瀕於破產,收購者為求安全,以優先股支付,但其金額則決定於被收購公司過去貸款在未來的償還紀錄。
根據未來目標公司績效而支付部分價款的方式,買方可減輕收購當時現金負擔,也可免除很多保護措施等分期支付的好處,又可建立獎勵措施。但是,此種依績效而訂價格的方式,若支付期間過短,則在收購後、賣方可能只為短期利益而不願長程利益,如機器設備的正常保養,而使二、三年後支出大增。
案例
例如幾年前美國華納傳播(Warner Communications)欲將其虧損的阿泰利(Atari)電腦公司出售時,收購者即以未來償還價款的保證,購買其全部股權。因此有能力拯救該公司的前康摩度爾國際(Commodore International)公司。總裁JackTramiel即加以收購,並將在其有效管理下所賺的盈餘來償債。此案中,主因華納對Jack Tramiel的拯救計畫非常有信心,因而願意以應討票據方式達成交易,且並不要求前幾年馬上付清本金,使阿泰利在新業主經營下的前幾年現金壓力大為消除。由此可知,收購須有極佳事業經營計畫、才易取得“賣方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