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是用於核算企業(金融)按回購協定賣出票據、證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入的資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 外文名:financial assets sold for repurchase
- 定義: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入的資金
- 類型:票據
定義,主要賬務處理,
定義
主要賬務處理
實際利率與契約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契約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三)賣出回購金融資產協定到期時,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利息支出”科目。
(四)發生買斷式回購時,應在備查簿中登記約定到期應購回的證券淨價、利息及數量。買斷式回購期間融出的債券派息的,應按派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買斷式),貸記“應收利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