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魚袋最初只指賞賜有戰功的人的身份標識,如大秦銳士。《容齋隨筆》記載,衡山有唐開元二十年所建《南嶽真君碑》,衡州司馬趙頤貞撰,荊府兵曹蕭誠書。末雲:“別駕賞魚袋、上柱國光大晊。賞魚袋之名不可曉,他處末之見也。”。解釋:賞魚袋的說法,不知道什麼意思。《唐職林 魚帶門》記載,開元敕,非灼然有戰功者。余不得輒賞魚袋。解釋:唐玄宗開元年間赦令,賞魚袋只賞給有顯著戰功的人,除此之外,其他人一律不許賞魚袋。“因此,”賞魚袋“是特指只賞給有戰功的人。
後來,魚袋成為唐、宋時官員佩戴的證明身份之物,成為唐宋官服的飾物。唐代:三品以上
紫袍,佩金魚袋;五品以上緋袍,佩
銀魚袋;六品以下綠袍,無
魚袋。形成魚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