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青州敕》是五代後周太祖郭威(904-954年)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賜青州敕
- 作者:郭威
- 創作年代:後周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賜青州敕
敕青州在城及諸縣鎮鄉村人戶等,朕臨御已來,安民是切,務除疾苦,俾遂蘇舒。據知州閤門使張凝近奏陳八事於人不便,積久相承,宜降指揮,並從改正。
其一,屬州營田後槽兩務所管課利斛斗錢物人戶牛具屯官等,宜並割屬州縣官,舊額稅課,其務及職員並廢,其課額內有紅花紫草菜靛麻等,據時估納錢,折絲絹亦不得,其系官桑土牛具什物,並賜見佃人為永業其城郭內宅舍房店,奏取進止,其秋夏納稅匹段,不成端匹者,許人戶合端匹,不得以零尺納錢,其匹並須本色,不得邀納價錢,改換色目,如省司品配不在此限。
其二,省司元納夏秋稅匹段,每匹納十錢,每貫七錢,絲綿細線每十兩納耗半兩,糧食每石納耗一斗八錢蒿草每十束耗一束錢五分,鞋每兩一錢,此外別無配率,今後青州所管州縣,並依省司則例供輸,如違罪無輕恕。
其三,劉銖在任時,於苗畝上每畝徵車腳錢,每頃配柴炭,今後並止絕。
其四,州司每年配和買稈草及苫營草,今後並止絕,如有關三司指揮。
其五,所征食鹽錢,每貫別納腳錢,今後止絕。
其六,別征進奏院糧課錢,及遞鋪錢鞋,分配縣鎮,今後並止絕,要即於州司公用錢內支遣。
其七,州司配征啖馬藥及帆配藥,又縣鎮科配石炭紅花紫草,今後並止絕,不得配率,又州司於夏苗上配納麥面,今後據州合用多少,量於近縣配納,不得遍據諸縣。
其八,舊例州縣供納夏秋租稅皆畢須追人吏到州勘會,此後止絕,稅無欠少,不得追集縣吏。
已前事件,已降宣命處分,其屬郡淄登萊等州,如有前項舊弊,亦依青州例施行。
作者簡介
郭威,字文仲,生於天佑元年(904)七月,卒於顯德元年正月,終年51歲。邢州堯山(今河北隆堯)人。他本姓常,因父被殺,母親改嫁郭氏,乃隨姓郭。郭威虎背熊腰,形體魁梧,力大如牛,膽大氣壯。乾祐元年(948),後漢高祖劉知遠病死。郭威與蘇逢吉同受顧命。立劉知遠子劉承占為帝,是為隱帝。隱帝拜郭威為樞密使,掌全國兵權,郭威於是成為後漢最重要的大臣。乾祐四年(951)即皇帝位,國號周,年號廣順。後周王朝建立。廣順三年(953)十二月,郭威突然患重病。廣順四年元旦,郭威登殿舉行朝慶大典,改為顯德元年(954),將皇位傳給柴榮後去世。諡號聖神恭肅文武孝皇帝,廟號周太祖。葬於嵩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