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陽縣衛生監督所

賓陽縣衛生監督所是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組建賓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賓陽縣衛生監督所的通知》(賓編[2005]17號)檔案精神,於2006年12月18日掛牌成立,定編30名,領導職數3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賓陽縣衛生監督所是縣衛生局依法在全縣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賓陽縣衛生監督所
  • 成立時間:2006年12月18日
  • 所在地:賓陽縣
  • 性質:政府服務部門
執法範圍,主要職能,

執法範圍

具體承擔《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執業醫師法》、《獻血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監督執法職責。

主要職能

(1)依法對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2)依法對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3)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4)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及非法采供血行為;(5)進行轄區內的各類食品和公共場所等衛生許可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6)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組織現場衛生監測、採樣,並向社會公布衛生監督、監測情況;(7)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施工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8)對轄區內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受理對衛生事件和衛生執法行為的投訴、舉報;(9)對轄區內傳染病暴發疫情、食品中毒事件、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並提出處理意見;(10)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賓陽縣衛生監督所將在鄧小平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下,抓住機遇、團結協作、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努力開創衛生監督工作的新局面,為建設和諧賓陽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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