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資陽市人民政府以資府發〔2010〕21號印發《資陽市節能產業發展獎勵政策》。該《政策》分總則、土地政策、財稅政策、融資政策、採購政策、品牌和技術政策、要素保障、附則8章40條,自2011年1月1日執行,有效期兩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節能產業發展獎勵政策
- 印發機關:資陽市人民政府
- 文號:資府發〔2010〕21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0年12月20日
- 施行時間:2011年1月1日
檔案通知,獎勵政策,
檔案通知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資陽市節能產業發展獎勵政策》的通知
資府發〔2010〕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資陽市節能產業發展獎勵政策》已經市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資陽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獎勵政策
資陽市節能產業發展獎勵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市委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決定,鼓勵我市節能產業發展,建設中國西部節能產品生產基地,打造“中國西部節能產業之都”,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跨越發展、科學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及省制定的有關政策,結合資陽實際,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本政策所稱節能產業,是指以降低能源消耗、減少能源損失和污染物排放、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為目的,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環境和社會可承受的前提下,進行相關技術與產品的研發、生產、檢測、銷售及服務等活動的產業,是跨行業、涵蓋面寬的綜合性產業。
第三條 對在我市投資新建(含技改)的節能產業工業企業項目或節能產業服務性企業項目具備以下條件的,經申報批准後,可享受本政策。
(一)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
(二)符合資陽市工業園區產業布局規劃和節能產業發展規劃;
(三)項目廠房、設備、土地等固定資產實際投資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並且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新建項目單位面積投資強度不少於100萬元/畝,開工一年內完成基本建設,兩年內達產;
(四)項目用地容積率大於0.6,建築密度大於50%,企業辦公、職工倒班房和食堂等非生產性建築用地不超過淨用地的10%;
(五)固定資產投入產出指標大於1:3。
第二章 土地政策
第四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用地按照國家工業用地出讓政策規定依法依規取得,掛牌出讓價格按我市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標準執行。
第五條 對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含技改)需在原工業用地基礎上適當增加用地的和在工業園區統一組織建設節能產品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需用地的,市政府予以優先保障。
第六條 節能產業企業生產性項目在其用地出讓期限內,按規劃增加容積率的,經依法批准後,可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第三章 財稅政策
第七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按招商契約約定全面履約的,從企業生產經營之日起,由受益財政按第一年至第三年企業實際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企業實際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的50%獎勵給企業。
第八條 在四川資陽經濟開發區(含城南工業集中發展區)範圍內投資新建節能產業生產性企業項目可享受以下獎補政策:
(一)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含3億元)的,市財政按用地面積120元/m2的標準獎補企業,專項用於支持項目建設;
(二)固定資產投資1至3億元(含1億元)的,市財政按用地面積75元/m2的標準獎補企業,專項用於支持項目建設;
(三)固定資產投資0.5至1億元(含0.5億元)的,市財政按用地面積45元/m2的標準獎補企業,專項用於支持項目建設。
第九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自投產年度起,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由受益財政按前五年全額獎勵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員工培訓。
第十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其符合國家鼓勵類項目,2010年前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由企業申請,經省級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徵收;2011年後,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經市政府確定的“資陽市節能產業示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入在500萬元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由市節能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企業固定資產投入進行貸款貼息獎勵。其中,500萬元(含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項目,獎勵一年期同類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的30%;1000萬元(含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項目,獎勵一年期同類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的40%;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獎勵一年期同類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的50%。貼息獎勵實行一次性補助,單戶企業一次性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憑貸款契約、利息支付單申報)
第十二條 節能產業企業項目進行技改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由受益財政按技改後前三年新增稅收地方實得部分的50%安排資金獎勵給企業。
第十三條 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產業企業項目,由市節能產業辦會同市級相關部門積極向國、省相關部門申請重點項目、專項資金和稅收政策。
第十四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辦理各種行政許可證、審批手續的,其工本費、代省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法律、法規及上級明文規定不能減免的費用,按標準收取,其它行政性收費免收,事業性收費按物價部門核准的低限收取。
第四章 融資政策
第十五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節能產業辦公室、市政府金財辦定期舉辦節能產業重點企業項目推介會,支持節能產業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對接。
第十六條 金融機構綜合考慮信貸風險、成本補償和政府扶持等因素,對採用《資陽市工業節能改造(推廣)目錄》節能技術進行技改的節能產業企業項目給予重點信貸支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簡化審批手續,做好項目融資、投資諮詢、資金清算等金融服務;對於基本面較好、信用記錄良好但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允許將到期的貸款適當展期。
第十七條 對有訂單、有效益、成長性好、信用記錄良好的節能產業企業項目,優先納入“信貸孵化園”進行培育。
對經過“信貸孵化園”培育的節能產業企業項目,擔保機構應為符合擔保條件的企業積極提供擔保支持和融資服務,降低保證金和保費收取標準。
第十八條 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可依法抵押或作為合資、合作經營的折股投資。
第十九條 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節能產品質量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第二十條 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產業企業利用境內外上市、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等進行融資。
第五章 採購政策
第二十一條 在我市的政府採購中優先購買本市生產的同類、同質、同價節能產品,逐年擴大採購規模。
第二十二條 市政府通過補貼逐步在各縣(市、區)推廣高效照明產品入戶。在確定的推廣縣(市、區)內,具有資陽市戶籍或者房產證的居民購買節能燈享受政府補貼。
推動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場所、公共機構、工業園區等淘汰白熾燈、高壓汞燈、能效指標未達到國家標準的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等低效照明產品,使用半導體等高效節能照明產品。到2015年,100%的城市主次街道、小區和景區使用高效照明產品,70%的商業照明、40%的家用照明使用高效照明產品。
第二十三條 支持節能產業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我市交通、能源、民生事業等重點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建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我市生產的節能產品。
鼓勵工業企業、醫院學校、賓館商廈、寫字樓等採用照明產品集中的場所,使用相對成熟的高效節能辦公設備、照明產品等。
第六章 品牌和技術政策
第二十四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商有關部門編制《資陽市工業節能改造(推廣)目錄》並組織實施,明確重點推廣的節能產品的名稱、能效指標和實施企業。
第二十五條 鼓勵和支持節能產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節能技術創新平台、節能產業聯盟,集聚節能技術及產品的研發、生產、檢測、銷售及服務單位。
優先推薦節能技術創新平台、節能產業聯盟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支撐計畫等。
第二十六條 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建設節能產業培訓基地或開設節能產業相關專業學院,提高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技術水平。
第二十七條 鼓勵節能服務公司為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公共設施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等服務。
對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省級相關部門審核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的節能套用項目,取得實際節能降耗效益後,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的《契約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獎勵。
第二十八條 節能產業企業完成創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企業完成開發國家級新產品的,獎勵5萬元;完成創建國家、省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高科技產業園)的,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的,獎勵5萬元;凡省級科技型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獎勵專利人5000元;當年授權的發明,獎勵專利人2000元;實用型外觀設計專利並擁有智慧財產權值的,獎勵專利人2000元。
第二十九條 支持和培育節能產業骨幹企業、標誌性產品爭創國、省名牌產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
首次獲得中國名牌產品、馳名商標的,分別獎勵50萬元;首次獲得中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獎勵10萬元;首次獲得四川省名牌產品、著名商標等省級品牌的,分別獎勵5萬元。獲得國家、省、市質量管理獎,按市政府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條 對年納稅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節能產業企業實施專項表彰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跨50億元、20億元、10億元台階的節能產業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企業領軍人物25萬元、10萬元、5萬元。
第三十一條 市政府設立“節能產業市長獎”,每兩年進行一次評定。經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節能產業辦公室推薦,市政府審定,對發展節能產業、推廣節能技術及產品成績突出的企業和個人在節能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三十二條 對於我市節能產業中具有鮮明特色、市場競爭力強、社會知名度高、居於行業領先地位的企業,經企業申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節能產業辦公室組織評審,由市政府授予“資陽市節能產業示範企業”和“資陽市節能產業重點企業”稱號。
第七章 要素保障
第三十三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所需的水、電、油、氣、訊等設施,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節能產業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安排施工,優先保障供應。
水、電、油、氣、訊等公用事業經營單位負責為節能產業企業提供及時、高效、優質服務,保證安裝及供給質量,並在水、電、氣、訊等使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十四條 完善運輸協調機制,積極保障節能產業企業的交通運輸需求。
第三十五條 支持符合國家直購電準入條件的節能產業企業申報列入直購電試點。
第三十六條 充分利用我市各項人才政策,引進、培養高素質的管理人才、科研人才、工程技術人才、高級技工等,其在職稱評定、優秀專家選拔、入戶、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與本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第三十七條 新建節能產業企業項目的手續辦理等方面,按照“優質、高效”的原則,由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會同有關行政審批部門,實行並聯審批和“一站式”服務,開闢“綠色通道”,為項目立項、建設、投產和發展提供良好條件。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節能產業投資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不得採取虛假投資或者其它違法手段騙取節能產業獎勵資金。對未達到招商契約約定條件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按約定追繳獎勵資金。
第三十九條 節能產業企業項目在我市享受的各種財政稅收獎勵政策,屬同一性質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計算。
第四十條 本獎勵政策自2011年1月1日執行,有效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