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資陽市政府研究同意,資陽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0月13日印發資陽市支持創新驅動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本檔案自2021年11月2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支持創新驅動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20日
- 發布單位:資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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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和市委四屆十二次全會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打造高水平創新平台
(一)建設開放型中試熟化平台。支持市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團隊)、國有資本、社會資本等圍繞先進技術創新需求,獨立或聯合在資建設開放型中試熟化平台,經認定後按規定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對解決行業共性技術需求的重大中試熟化平台,由受益財政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根據中試熟化平台開放服務情況,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補助時間最多3年。中試熟化成果在資實現轉化和產業化後,對三年累計銷售收入不低於2000萬元或年度銷售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的熟化產品,一次性給予銷售收入10%、最高2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排名第一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建設專業化創新平台。聚焦重點特色產業創新需求,支持國內外知名科研機構、“雙一流”大學、頭部企業等來資建設科研分支機構或新型研發機構,由受益財政按照“一所(院、校)一策”方式給予支持。對新認定的國、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對成功備案的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農業科技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省級科普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三)打造全鏈條創新孵化平台。支持國內知名專業化機構來資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孵化載體,由受益財政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對新備案的國、省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4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備案的國家級星創天地,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二、強化創新主體培育
(四)梯次培育科技型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對資格期滿後重新認定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首次認定的省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備案入庫的瞪羚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在有效期內整體遷建落戶資陽並重新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程式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視為新認定。聚焦重點特色產業技術鏈、創新鏈,實施補鏈強鏈延鏈招商,支持招引行業科技型企業,由受益財政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五)提升創新研發和成果轉化能力。建立資陽市科技計畫項目庫,對獲得市級科技計畫項目立項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對經核定的上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3%及以上的企事業單位,給予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3%、最高60萬元資金支持;對研發費用同比增加15%及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採取分段補助的方式,給予增加部分5%、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激發國有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國有企業的研發投入經認定後在經營業績考核中視同利潤。對新認定的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機構,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備案的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對引進的國、省重點科技計畫項目在我市進行規模化生產和套用,且年度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銷售收入5%、最高2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六)支持產學研合作。支持領軍企業牽頭建立創新聯合體,對評估為優秀的省級創新聯合體,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創新聯合攻關,對在市級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門備案並取得協定約定成果且實際支付給合作方經費20萬元(不含設備購置費)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單個項目實際合作經費5%、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技術輸出方為我市企事業單位的,在完成技術契約登記後,一次性給予年交易總額5‰、最高1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三、加速創新人才聚集
(七)大力引進各類創新人才。“資陽創新領軍人才項目”“資陽創業領軍人才項目”“資陽創新型企業家項目”各增加10個名額,對生物醫藥、口腔裝備、電子信息等重點領域用人單位給予人才計畫傾斜。設立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項目,每個項目給予40萬元資助。對全市統一組織直接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大力推進全市人才公寓建設,5年內建成2000套人才公寓。對全市統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八)支持建設高水平創新團隊。“資陽領軍人才計畫”增設資陽創新創業團隊項目,新增10個創新創業團隊名額。市級財政給予每個入選團隊30萬元至200萬元資助,團隊所在縣(區)和依託單位給予相應支持。大力支持引進頂尖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每個引進團隊50萬元至300萬元的項目資金資助,解決創新創業團隊的科研立項、經費支持和團隊核心成員的職務職稱、薪酬待遇、服務保障等事項。對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協,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九)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在資單位每培養或新增全職引進一名兩院院士、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省級科技領軍人才,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支持高校創新人才團隊與我市企業合作,開展技術服務、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活動,每一個服務期內分別給予15萬元資金支持。根據市級事業單位改革進度和第一批“資陽俊才”專項事業編制使用情況,適時追加“資陽俊才”專項事業編制,鼓勵支持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創新人才。允許科研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四、全面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
(十)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減”。嚴格落實國、省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支持政策。強化智慧財產權質押貸、天府科創貸、園保貸等信用類產品套用,增強對種子期、初創期企業投融資服務能力。對通過智慧財產權質押獲得貸款的企業,按照年度支付利息50%、最高給予20萬元貸款貼息補助。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運用科技創新券跨行政區域購買非法定科技創新服務,每年可按服務費用30%、最高20萬元使用科技創新券進行支付。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人行資陽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十一)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對新認定的國、省級智慧財產權聯盟,分別一次性給予牽頭單位5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對首次認定的國、省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對資格期滿後重新認定的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成功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認證的企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首次獲得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或證明商標、地理標誌國際互認互保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成功實施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專利戰略制定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受讓或被許可他人專利形成產業化套用的(產品上年度銷售額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且受讓或被許可交易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根據實際交易額,給予每筆交易10%、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根據本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服務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情況,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十二)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試點市級重大科技項目、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揭榜掛帥”制度、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制度。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高標準、高質量辦好全國雙創活動周、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全國科普日等各種大型活動。對項目主要完成單位新獲得國省科學技術獎勵、專利獎,按照國省獎勵資金1:1給予獎勵。對入選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決賽、“創客中國”總決賽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予以表揚。
(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市科協,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本檔案自2021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政府授權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本檔案出台之前我市發布的政策與本檔案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檔案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