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溪縣民族宗教局

資溪縣民族宗教局,加強同民族鄉村和宗教團體的聯繫,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系統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指導、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溪縣民族宗教局
  • 性質:民族宗教局
  • 地點:資溪縣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
主要職責,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不斷探索新形式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途徑。
3、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觀念。
4、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對民族宗教工作時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擬定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規章,加快全縣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設進程。
5、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監督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6、做好各民族關係的協調工作,促進各民族間的團結和互相合作,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民族宗教界的廣大民眾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7、分析少數民族經濟運行情況,參與擬定少數民族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定,研究提出促進少數民族經濟和平社會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組織協調少數民放的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的生產。
8、參與研究制訂少數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規劃,幫助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教育、體育工作,提高少數民族民眾的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
9、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按各自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引導、督促全縣宗教活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10、支持、幫助縣級宗教團體開展同國(境外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動,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辦理宗教界人士出訪的具體事務。
11、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況,分析發展態勢,協助政府及時發現和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

單位地址

縣行中心南樓209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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