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縣水利局

資源縣水利局,是廣西桂林市資源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全縣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草案,編寫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認真實施。負責重要區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實施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實施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實施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寫並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實施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四)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寫節約用水規劃並實施,擬定有關標準。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實施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實施全縣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負責全縣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實施全縣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
(六)實施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實施監督病險水庫、水閘、江河堤防的除險加固。實施水庫工程運行管理。
(七)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實施,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完成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實施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九)實施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實施全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十)開展全縣水利科技工作。實施水利科學技術管理工作,開展水利行業質量技術工作,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寫全縣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實施。編寫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內設機構

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8個,其中:參公事業單位3個、財政核撥事業單位5個。
序號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1
資源縣水利局
行政單位
2
資源縣防汛辦、水政站資源縣水利工程管理站、資源縣水土保持站、
參公事業單位
3
資源縣電力股、資源縣農水股、資源縣大堰塘水管所、資源縣青背水管所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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