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國際清算銀行下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於1988年公布
巴塞爾資本協定,對全球銀行的資本要求作出規範,其後雖然公布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但對
資本的界定並沒有改動。
第一級資本
第一級資本在兩者中較為重要,主要由
股東權益組成。 這是
銀行最初出售股份所得的
資本,再加上保留盈利,減去累計
虧損。簡而言之,若股東最初貢獻了100元購買股票,而
銀行自此每年錄得10元利潤,不
派息亦無虧損,則10年後銀行的第一級資本比率為200元。
第二級資本
不公開儲備 不公開儲備並不常見,是
銀行沒有公開的盈利,大部分監部機構不容許這類儲備,因為公司狀況將變得不透明。
重估儲備 當
銀行的資產被重新估值,增加的價值會計算為
資本。例如,
銀行在多年前買入總部大樓,現時重新估值,增加的價值會被視為
資本。
一般呆壞賬準備金 在前IFRS的會計準則,一般呆壞賬準備金是為未來可能的損失作準備,由於並未實現,監管機構一般視為
資本。
有期後償債項 有期後償債項是在一段指定時間內不可
贖回的債項,償還的優先次序後於普通
銀行存款。
常見資本比率
第一級資本比率 = 第一級資本 / 已調整
風險資產總資本比率(第一加第二級)= 總資本(第一加第二級) / 已調整風險資產
槓桿比率 = 第一級資本 / 平均總綜合資產
普通股股東權益比率 = 普通股股東權益 / 資產負債表的總資產